他实在憋屈的太久了。
张燕云一手拎住缰绳,一手摁住剑柄,骄傲说道:“富贵不还乡,犹如锦衣夜行。桃子,把背给我挺直了,让八大家族瞧瞧,让百官和百姓瞧瞧,弃如敝履的废物,也会有誉满皇城的一天!”
李桃歌精神抖擞道:“云帅,直的不能再直了。”
张燕云再次傲然说道:“叫后面的兄弟披好甲胄,亮出兵刃,给永宁城的人开开眼,咱十八骑是何等的威武雄壮!”
“是!”
李桃歌恭敬答应一声,朝后面嘶吼道:“云帅有令,披甲,出刀!”
燕字营,云字营,掠火营,魔风营,神刀营,神枪营,接连戴好甲胄,将兵刃朝天而举。
眼眸专注,气势如龙。
杀气陡然攀升。
在疆场经过死战的士卒,远比没见过血的禁军多了肃杀意味,百战百胜灌溉出来的底气,和少爷兵截然不同。
整个永宁城的人都在注目。
这一天,属于张燕云和燕云十八骑。
怂恿十八骑在皇城披甲亮刀,说轻了是不敬,说重了是谋反,蒲星作为礼部郎中,当然知道其中凶险,可他依旧不闻不问,含笑在前面带路。
经过一处雕梁画栋的楼阁,二楼坐着几名锦衣华服的公子哥儿,其中一名吊眼梢,双腮没二两肉的家伙,正是吏部侍郎邹思远的嫡次子邹明旭,他逗弄着如同大虎的猞猁,朝游街的十八骑讥笑道:“不就是打了几场胜仗吗,至于在永宁城耀武扬威?张家赶出门的旁系庶出,三品武将而已,乡野村夫,真不知天高地厚!”
“非也非也,张燕云功高盖世,平定了四疆,扬大宁军威,简直称得起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游历永宁城这份殊荣,是圣人御赐,谁不服气?有本事,你去打几场胜仗,不说别的,仅仅是南部七国一战,率领两千人冲十万大军,这份胆色,恐怕你我都没有。”
为张燕云鸣不平的,是刑部尚书黄雍的嫡三子黄凤元,眉目俊朗,气质洒脱,唯一的缺憾是个瘸子。
传闻黄凤元年幼时淘气,把祖先灵牌给当柴火烧了,黄雍一气之下,将儿子腿打断一条,不过这并不影响黄凤元在读书时崭露头角,凭借傲人天赋,以国子监头名进入仕途,十六岁参与到大宁律编修,成为世家子弟中为数不多的大才。
无论拼家世还是拼官阶,邹明旭都无法和黄凤元相提并论,人家是八大家族之一的黄家,老爹又是刑部尚书,听说不久后萧文睿就要告老还乡,论资排辈,该由黄雍入主吏部,或者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三省六部中的三省,还悬空一名中书令,并肩杜斯通和李白垚也未可知。
“不就是打仗么,我从小习武打猎,熟读兵法韬略,未必输给张燕云,他只不过沾了大宁天威,南部七国才如此惧怕,换作我,哼,一千铁骑就能轻取七国都城。”邹明旭轻蔑道。
“邹公子,打猎和打仗是两码事,你所研习的战法韬略,到了战场中,或许是纸上谈兵。书是死的,人是活的,沙场瞬息万变,随便一道军令,就能改变双方命运。反正我挺喜欢张燕云,不褒不贬评价,他是千年不遇的人杰,只可惜生的太晚了。”黄凤元望着十八骑从街中缓步前行,衷心发出感慨。
“黄三郎,夸人记得关住门,张燕云是敌是友还没搞清楚,你不怕和他走的太近,惹的一身腥骚?”邹明旭面色不善说道。
黄凤元兄弟中排行第三,雅名黄三郎,还有个充满恶意的绰号,叫做黄三拐。
黄凤元站起身,一瘸一拐来到栏杆,端起手中酒杯,冲游街大军朗声道:“听闻云帅爱酒,黄三郎心生仰慕,敬云帅一杯!祝云帅护我大宁万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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