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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青姨(第1页)

在民风彪悍的镇魂关,杀人都不是稀罕事,更别提打架,薛毒虫揍了新来的配隶军,吓得锐字营都统都不敢放屁,传来传去,几天后烟消云散,在百姓看来,远不如半月前那顿烫牛肉令人回味无穷。

养伤期间,李桃歌不停练枪,举枪的时辰逐渐增加,膀子也有了气力。

那些泼皮下手很重,可李桃歌半天就下了炕,或许是三千里流放磨练了筋骨,查验下来,都是皮外伤,伍长老孟称赞他是怪胎,看起来文文弱弱,长着大姑娘一样的脸蛋,比起营里最壮硕的牛井都抗揍。

这日一早,李桃歌牵马出了大营。

他要去做一笔生意。

镇魂关东北二十里处,有一松林。

所谓草木秋死,松柏独在。

这片松林常年墨绿,生机盎然,本是处清幽之地,十几年前骠月铁骑入关,坑杀大宁百姓无数,将许多尸骨埋到了松林,成了乱葬岗。

即便是三伏天,松林也是阴气袭人,穿着单衣薄衫进入,会被冻出病。一到深夜,林中会有鬼火闪烁和哀嚎阵阵,百姓说,那是投不了胎的冤魂在作祟。

按理说,凡是树林,会有大量鸟兽栖息,可这片松林一只鸟儿都看不到,一只野兽的踪迹都没有,邪门得很。

传来传去,松林便成了鬼林,镇魂关的禁忌,鬼林是其中之一。

李桃歌催马来到松林,马蹄踏在绵密松针,沙沙作响,在静谧无声的林中令人心悸。

林边有河,河畔有屋。

顺着河边溜达一阵,巨石挡住了去路,李桃歌看到上面端坐的一袭青袍,心中稍安,翻身下马,快走几步,冲背影行礼,轻声道:“见过青姨。”

女人长发如瀑,挡住了令人浮想联翩的柳腰,听到有人来,她纹丝不动道:“有几日没见到你了,近来忙?”

音色低沉空灵。

两人相识于半月之前,那是李桃歌初次去城郊骑马归来,见到路边美妇摇手,上前一探究竟,经过攀谈,美妇自称来沙洲寻人,误打误撞到了镇魂关,因不喜喧闹,想在松林定居一段时日,见到李桃歌有马,又是边军,于是想请他代劳采买日常所需,当然也不会白白使唤,一两银子可给五文钱好处。

李桃歌一琢磨,马儿吃草料不用花钱,辛苦一趟便能赚到几两猪油,岂不是天大的好事?

于是满口答应下来。

之前跑了一趟,美妇青姨不仅给了他应得的十文钱,还赏了五文,可把李桃歌美的够呛。

亲手赚到银子的滋味,是他长这么大以来,唯一品尝到的乐事。

所以更加乐此不疲,期待松林的下一次之约。

听到青姨问话,纵然李桃歌不太爱面子,凡事也都不挂在心上,顿时脸一红。

挨揍毕竟不是好事,尤其在女人面前亲口提及,多伤尊严,支支吾吾道:“嗯……营里新添了军马,从南边来的,吃不惯,住不惯,下了大雪后冻倒了少半,需要费心照料,于是迟来了几天。”

青姨略微侧过头,狐疑道:“北马毛长,南马毛短,贸然拉到冰天雪地里,没冻死就不错了,谁出的馊主意,把南方的马调到西陲?简直是胡闹。”

李桃歌摇头道:“可能是都护府或者三省六部的大人们吧,至于是兵部还是吏部,那就说不准了,我不懂那些。”

青袍带有笑意说道:“你只懂你管着马,都统管着你,将军管着都统,再往上,就稀里糊涂了,对吗?”

李桃歌轻声道:“我出生在村子里,爹娘都是庄稼人,朝廷里的规矩,确实不懂。”

逢人只说三分话,这是萧文睿教给他的警世名言,对于才认识不久的陌路人,他才不会掏心掏肺。

“怪不得。”青姨说道:“稻粱虽可恋,须志在冥鸿。你如今身在西疆,也要多留意朝廷大事,喂一年的马,未必会喂一辈子马,生如蝼蚁,当有鸿鹄之志,万一你以后官运亨通,官拜大将军呢。”

李桃歌有个优点,听劝,不管是谁的话,都能听得进去,青姨不像是普通百姓,索性将听明白的和听不明白的,一并记在心中,行礼道:“多谢青姨解惑,我知道了。”

被唤做青姨的女子转过头,肌肤洁白如玉,眼眸如深潭,五官秀丽,不是那种倾国倾城的美色,胜在端庄出尘。看年纪不过三十左右,有阅历的男人,清楚正值少妇“妙”龄,不是青春美妙的妙,而是妙不可言的妙。

凝视李桃歌带有淤青的面颊,几息后,青姨摇头笑了笑,柔声道:“男子汉大丈夫,要说实话,养伤就是养伤,休要扯谎骗人。”

李桃歌赧颜一笑,吭哧道:“养伤是真的,伺候马也是真的,我真没有说谎,只是专门挑不丢脸的说。”

青姨会心一笑,瞬间明艳动人,“打架打输了,有什么丢脸的,撒谎骗人,戳穿后比挨打还丢脸,好在你话只说了一半,且不算骗人吧。”

李桃歌频频点头应和,嘿嘿笑道:“那是,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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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姨含笑道:“西军镇守边关多年,常跟蛮子铁骑厮杀,养成了骁勇坚悍的军纪。没仗打,闲的难受,于是自己人跟自己人就打起来了,我猜的可对?”

刚答应完人家不能撒谎,怎么好意思言而无信,李桃歌挠了挠头,为难道:“不是他们打的,是……是被城里泼皮打的。”

青姨娥眉微蹙,自言自语道:“堂堂边军,竟然在自己地盘被泼皮给揍了?难不成西军都是酒囊饭袋,专挑老实人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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