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你的能力,获取进入名利场的资格是早晚的事,你那模特事业不也搞的风风火火的嘛,都是些纸醉金迷、衣香鬓影的场合”。
“但在你正式踏入这里之前,我得先给你上一课——对地位、财富、权势祛魅,你在没得到这些东西之前,它们对你有无穷无尽的吸引力,这也是你必须来这里的原因,只有亲眼看到了、感受到了,才能真正对这些东西祛魅”。
不入红尘,焉得看破红尘。
高小胜感动于方舒云的用心良苦,抱着方舒云的胳膊就开始撒娇,“方老师,我爱死你了,你对我也太好了吧”。
方舒云轻咳了一声,高兴就高兴嘛,说什么爱不爱啊,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车停了下来,高小胜抬眼望去,映入眼帘的是一座华美的建筑,在外形上类似于宫殿,两名侍者为他们打开了大门,晶莹夺目的水晶灯、圣女像雕塑,以及被围栏隔住挂在墙上的世界名画。
中间有专门的乐团在演奏音乐,一旁还有摆满葡萄酒、香槟还有食物的休息区。
坐在沙发上的一位大胡子男人似乎认出了方舒云,端起酒杯笑脸盈盈地就往这边走,二话不说先给方舒云来了个熊抱,“我们多少年没见了吧”。
方舒云眼里闪烁着几点泪光,也笑着拍了拍对方的肩膀,“可不是嘛,我们交好那会儿才多大年纪啊,二十岁罢了,还是群毛头小子”。
“是啊”,想到当年的青春岁月,斯蒂文也是一阵唏嘘,“走吧,我们去那边坐着聊”。
“这是你的小徒弟吧,长得像电影明星,什么时候去给我当几天模特去”,斯蒂文打量了一下高小胜的脸,很有美感,气质也相当不错。
斯蒂文的衣着并不非常正式,有种艺术家的随性,指甲里还有些没洗掉的颜料,脸上胡子拉碴的,如果仔细看的话,袖口上还有一滴白颜料,看上去爽朗大方且不拘小节,高小胜对他的第一印象相当的好。
再说了,斯蒂文还说他好看呢。
“可别再夸了,本来就不务正业,跑去当模特了。你再夸下去,他怕是都不乐意跟我学画了”,方舒云也打趣着。
斯蒂文立刻吹了一声口哨,“难怪呢,走起路来这么有范”。
“也别拘俗着,拿几杯香槟尝尝,我就爱在画廊的酒会上喝酒,品质都好的很,要不然我才不来呢,还必须穿正装”,说着斯蒂文就把脖子上歪歪扭扭的领带彻底解开,长舒了一口气,一口喝完高脚杯里的葡萄酒。
其实不必高小胜自己去取,斯蒂文话音刚落,就有侍者前来询问他们的喜好。
斯蒂文一边喝着酒一边嘟囔着,“这酒好是好,就是度数太低,还是威士忌好”。
方舒云无奈地摇了摇头,这家伙,还是老样子,年轻的时候就一副酒鬼样,但是绘画水平没得说,“你啊,有点儿钱就拿去喝酒了”,出手也大方,喝高兴了还喜欢撒钱。
“不喝酒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斯蒂文翘着腿,点燃了一根香烟,不以为然地笑着。
“我可不爱来这种地方,要不是有酒喝,我就到街边的小酒馆去了”,无论是清洁工、干搬运的苦力,还是旁的什么人,都可以聊一聊。
“你们要不要听八卦?”斯蒂文突然凑过来神秘兮兮地说道。
高小胜和闻初对视一眼,默契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