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叶雄要泡她的原因之一。
能用色相解决的问题,为什么要用武力。
开着八百多万的豪车,叶雄得瑟得头发根根竖了起来。
鉴于上次的教训,叶雄上车之后,先将窃听器拆下来,这才松了口气。
要是被杨心怡知道他开她的专车去泡妞,非砍了他不可。
这货先去大商场,花了几万块买了套衣服,再去美容中心洗了把脸,把头发梳得油光可鉴,然后买了对墨镜,这才开着车子朝富华大酒店而去。
富华大酒店在何浩东死之后,已经成为一片散沙,西北帮的小混混早就解散了,那些保安东一个,西一个,没精打采的,根本没人注意到他进来。
树倒猢狲散,真是可悲。
叶雄找了个位置坐下来,这时候一个女服务员走了过来,问道:“先生,请问你需要点什么?”
“来杯热牛奶,两个牛r汉堡r……”
“你是混世魔王?”听出叶雄的声音,服务员惊得几乎尖叫起来。
两次大闹富华酒店,在整间酒店的工作人员眼中,叶雄就成了魔王的代名词,谁见谁怕。
“你认错人了,我第一次来酒店吃饭。”叶雄推了推眼镜,将眼睛全部挡住。
混世魔王,谁给哥起这个名字,太老土了,叶雄腹诽。
“对不起,我认错人了。”女服务员松了口气,笑道:“先生看起来成熟稳重大方,怎么会是那个二流子。”
“不是混世魔王吗,怎么又成二流子了?”叶雄脸黑了。
“那家伙绰号可多了,混世魔王跟二流子,只是其中两个。还有什么装犯啊,软饭王啊……反正很多,数也数不清。”
叶雄满头黑线,没想到自己在富华大酒店,名气这么大。
刚吃完早餐,门口走进一个女的,不俗的气质,马上就吸引住了叶雄的目光。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气场。
有人用声音征服大众,一出声就能震惊全场,比如著名的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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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有人用眼神征服对手,让人产生害怕的感觉,比如,知名球星的眼神。
有人用气质征服人。
面前出现的女人,就是这种感觉。
她长得不算漂亮,姿色只能算中等偏上,但是她身上的那种气质,让人不敢轻视。
叶雄从来没遇到这么奇怪的女人,她的一双眼睛,仿佛能d察万物一样,让人无可遁迹。
似乎察觉到有人打量,何梦姬的眼睛闪电般落向叶雄这方向,如果不是他反应得快,早就被发现了。
这个女人,果然不简单。
何梦姬背后跟着一个平头青年,身上散发着浓重的杀手,那种杀气是经过无数杀戮才能形成了,叶雄见到他的第一眼,就知道此人身手不简单。
何梦姬在酒店呆了不到一个时辰就下来了,身边依然跟着那平头青年。
直到她从楼上下来,叶雄这才站起身,朝大门口走去。
何梦姬出来之后,开着车子离开,叶雄开着豪车,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
“主人,后面有人跟踪。”
十三从倒后镜中,望着叶雄那辆保时捷。
“前面路口停车,看看他是谁。”何梦姬命令。
车子拐过一个弯道停了下来,十三从车上下来,走到马路边,将叶雄的车子拦住。
“下车。”十三就敲着玻璃门。
“兄弟,有何指教?”叶雄摇下车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