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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使大明至此百官皆可杀(第2页)

“银契两清!”

他把箱子向旁边一摔笑咪咪地说。

那年轻人立刻走上前,他身后一对夫妻和一个男孩想拉他,但却终究没有拉住,他走到杨庆面前,先转身对着他们磕了三个头说道:“爹娘,儿不能尽孝了,与其全家在这里饿死,不如卖给这位官爷为奴,换来银钱把弟弟养大。”

紧接着在哭声中,他转回身向着杨庆磕头。

杨庆一挥手。

一名士兵拿口袋装了五十两银子然后递给他,他转手递给了这年轻人同时拿出一张卖身契,连名字都没问直接让他按手印,按完手印后两个士兵上前拿绳子一绑,牵着他上前把银子递给其父,然后在一家人骨肉分离的哭声中,把这个年轻人拽到一边等着。

有这个带头的,其他陆陆续续又有十二个青壮站出来,但因为身体看上去不行又被杨庆淘汰了三个,最终他在这个纤夫村买了十个家奴,锦衣卫当然不能是奴籍,但这并不什么大不了的问题,无非到南京后再开恩赏还良民。

他也得培植自己的势力了。

这些人以他的家奴身份购买,一路上由他训练,甚至于一边训练一边洗nao,基本上也就受他控制了,到南京后就算赐还良籍,然后被收入锦衣卫籍,也一样会听他的话,这样无论崇祯最后给他个什么官,首先这些人会和他结成同党。

而他们都是未来锦衣卫骨干。

王承恩计划中的,就是到南京后重新设立南北镇抚司,纯以这批人设立北镇抚司,再以本地锦衣卫掺杂这批人设立南镇抚司,后者负责实际的缉拿审讯,毕竟外地人干不了这种工作,这个必须得本地那些锦衣卫。但这些人可以跟着他们学习,而前者负责锦衣卫内部的纪律,一旦南京本地锦衣卫有不听话或者阴奉阳违的,那么就直接用这些人拿下,然后利用南镇抚司里的这些人做该做的……

主要就是抄家。

崇祯到南京后,同样也得面临财政问题,他在北京没钱,他在南京同样也没钱,尤其是还得修缮南京的皇宫,还得控制南方军队,这些全都是得掏钱的。

而筹钱的最简单有效办法当然是抄家了,抄北京那些一起投降李自成的南方籍官员老家,虽然李自成归顺了,但不能改变他们曾经背主投敌的事实,大明律这是十恶之罪,不说是株连九族,这株连三族总是应该,李自成在北方抄家抄得酣畅淋漓,崇祯在南方抄个几十家,发泄一下死了老婆的怒火也是合情合理。

而这样的事情肯定得有一支绝对听话的力量。

这些北方人就是专干这个。

而杨庆估计自己在为崇祯干完这些事情之前,还不至于被皇帝陛下卸磨杀驴,毕竟他这样完美的打手很不好找,但用完之后会不会用自己的人头平息南方士绅的怒火,这个恐怕就很难说了,就算不用自己人头,恐怕也得扔到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体现皇帝陛下对他的爱护,至于下次复出那得看皇帝陛下哪天又需要打手,话说这种事情都是套路。

所以杨庆得早做准备。

在伴君如伴虎的时代,狡兔三窟是必须的。

尤其是自己还打过皇帝。

说起来当时也是冲动了,可谁让他砍自己心爱的女人胳膊呢?哪怕那是他女儿也不行啊!

“走,去下一个村子!”

他颇有些唏嘘地挥手说道。

然后他带着一根绳子串起来的十个家奴,抬着银子向下一个同样的纤夫村走去,接着还是这一套,银契两清,按手印,拿银子,人拴起来跟在后面,到傍晚时候,他这根绳串上就已经增加到了两百人,全是二十左右的壮小伙子,常年拉纤磨练得身体绝对结实。

“不错,明天再来,先招满五百人再说。”

杨庆满意地说。

说话间他抬头看了看天色……

骤然间耳畔一声异响,他的右手猛得向外一抓,一支利箭直接被他抓在了手中,他面前那名顺军军官愕然地看着这一幕,杨庆拿着那支箭冷笑一声,转头看着不远处的树林,三十米外那名偷袭者正从一棵树后跑向树林深处。

他把左手一伸。

一名顺军士兵立刻将弓递给他。

杨庆以最快速度拉弓搭箭,瞄准那袭击者射出,这支箭眨眼间追上了目标,准备撞进了他的后背。

那人惨叫一声扑倒。

“走!”

杨庆把弓递回去说道。

这都是必不可少的,被他敲出五万两银子的原毓宗,估计早就恨不能把他剥皮拆骨,只是李来亨负责他们的安全,原毓宗没胆量玩明的,但要说不黑箭射他那就天方夜谭了。不过这种事情对他来说同样不值一提,徒然给他制造装逼的机会,他连看都没再多看那偷袭者一眼,在那些顺军士兵崇拜的目光中,同样也在他的两百家奴畏惧的目光中向岸边等候的船上走去。

而此时在那片树林內,一百多双眼睛正恨恨地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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