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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把这小子也带上(第1页)

天公作美,晴天有风,余舒和余小修痛痛快快地玩了一个下午,放风筝,爬树,在河边洗脚,捡石头,起初还有些放不开的余小修,在余舒的不断捉弄下,渐渐放开了笑脸,同她打闹。

两个人在河边嬉戏了一阵,余舒凭着手长脚长,扯掉了余小修的发绳,三两下揉乱了他的头发扭头就跑,披头散发的余小修追着她满河岸的跑。

“来啊、来啊!小短腿,跑的慢死了!”

“还给我!”余小修疯头疯脑地追着她,气急败坏地大叫。

“哈哈,不给——唉哟!”

乐极生悲了,余舒举着那根发绳倒退着跑,正咧着大牙大笑,一不留神被石头绊了脚,一屁股摔倒在地上,笑声变成痛呼。

“姐!”

余小修脚步一停,赶紧跑了过来,手忙脚乱地想要扶她。余舒却摆摆手,呲着牙道了声“没事”,头一载,向后躺在柔软的草坪上,气喘道:

“不玩了,累死我了。”

余小修见她没事,就在她身边坐下来,顺便抢走了她手里的发绳,正要梳理头发,就被余舒扯着后衣领向后一拉,躺倒在地上,草地很软,细小的草叶擦着他耳朵边,痒痒的,很舒服。

“瞧。”余舒指着天边让他看。

太阳落山,一团团晚霞蒸腾在天际,被阳光烧的红灿灿的,如同一把炉火,将天边的云彩都点燃,涌现着最后一刻的生命,看着这黄昏日落的壮丽,人的心中也似有什么在蠢蠢欲动着。

余舒扭过头,看着余小修,许是她的转变减轻了他的负担,这几天他少有流露出阴郁的表情,此刻看起来,稚嫩又干净的脸庞,被晚霞映的红扑扑的,眼睛里闪烁着光彩,更像是一个十一岁的少年该有的模样。

手枕在脑后,她突然开口道:

“我想把易学好,将来开一家易馆,有赚不完的钱,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玩什么就玩什么,还要受人尊敬,谁也别想再关我禁闭,抽我藤条——”

闻言,余小修憋不住笑了一声,就听余舒问他:

“小修,你将来想做什么?”

有余舒先开话匣,余小修的脑袋动了动,认真想了一会儿,才别扭地回答道:

“有我们自己的房子,我们自己养活自己,不受人欺负,不叫人瞧不起。”

“好!”余舒使劲儿应了一声,摸到余小修的手抓住,高举起来,大声宣布道:

“那我们姐弟俩从今往后就好好学易,将来开一家易馆,赚大钱,吃香的喝辣的,住大宅子,让人尊敬,不受人欺负,谁也不敢瞧不起咱们!”

她把两个人的愿望化成了两个人共有的愿望,余小修不是没有听出差别,看着被她举起来的手,扭过头,对上了余舒闪闪发光的眼睛,热忱,亲切,真诚,同以往姐姐看着他的是那样的不同,仿佛是意识到了这不是一个普通的约定,他很快就做出了选择,手指一动,紧紧地握住了她的手,硬声道:

“好。”

姐弟两人你瞧瞧我,我瞧瞧你,忍不住都咧嘴笑了起来,余舒坐起身,一把将瘦弱的余小修从草地上拉起来。

“走,带你去吃好吃的。”

“我的头发。。。”

“嘿嘿,来我给你绑。”

***

“我跟你说,长门铺街上那家卖云吞的,特别好吃,皮儿又薄,馅也香。”

余舒一路上向余小修宣传赵大姐卖的云吞,不光把余小修的馋虫说出来,自己的肚子也唱了两句空城计,包里还剩有两块糕饼,她问过余小修,见他不吃,就又收了起来。

两个人走回长门铺,天已经黑下来,街头巷尾挂起了灯笼,人来人往,茶香饭香,夜晚的街市别有一番热闹。

赵大姐的生意一如既往的好,三套桌子都坐满了客人,余舒和余小修站在边上等了一会儿,才挨到座位,余舒因为和曹子辛来过一次,又和赵大姐说过话,怕认出来会添麻烦,下午出门就特意穿了余小修的短袍,就差没涂眉毛,好在天黑,也看不出什么差别。

赵大姐眼神好,果然认出了她来,上前擦了桌子,冲她一笑,道:

“快坐,怎地没见曹掌柜?”

“掌柜的有事,今天店里没开门,我带弟弟来吃云吞,婶子给我们来两碗鸡汤的吧。”

上回余舒来吃饭,跟着曹子辛喊了老板娘赵大姐,被她一通笑,说她三十岁的人担不起她叫姐姐,只让余舒喊婶子就成。

余舒和她寒暄,余小修有些拘谨地坐在一旁,不乱动,也不东张西望。

赵大姐一边应着好,一边伸手摸了下余小修的脑瓜,“这是你弟弟啊,叫什么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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