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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种子队伍(第1页)

走下国产“猛士”军用越野吉普车,风影楼带着他的参赛小组,大踏步走进了中国沿海省份的某个军区。一路上所有人都对风影楼他们侧目而视,要知道,一支仅仅八名成员的特种作战小队,里面竟然有三名女兵,这种男女比例,已经可以说是相当夸张,更何况,抛开薛宁波已经四十多岁的年龄不说,风影楼队伍里的三个女人,都可以说是千里挑一的美女。

但是相信,看到他们这支队伍,所有人的目光,都会在第一时间,直接落到龙王的身上。

特种部队经常会执行敌后渗透任务,他们很可能会在得不到任何支援的情况下,在敌占区孤军作战,所以特种部队,比常规部队更讲究火力压制力。战侠歌他们参加第一界“蓝盾”世界军事大赛时,他身边的重机枪手李春艾,携带的就是一门一秒钟就可以打出几十发子弹的m134火神炮。像李春艾这种职业军人,随身背着五千发子弹,全身套了一层加厚版纳米防弹衣,一旦放任手中的m134格林特火神炮疯狂扫射,他在战场上纯粹就是一座活动机枪堡垒。

龙王扛在肩膀上的并不是m134火神炮,用他的话来说,那玩艺射速是高,可是威力太小,连个直升飞机的装甲板都打不穿,射速再高又有什么用?所以龙王选择的,赫然是一门第五特殊部队直属军工科研单位刚刚通过姓能测试,仅仅做为研发成果,还没有批量生产,当然更不可能装备全军的链式三十五毫米口径速射榴弹炮!

你根本不需要知道,龙王手中的这门速射榴弹炮,可以当成机枪扫射,理论射速每分钟三百发,实际战斗射速可以达到每分钟一百发,你也不需要知道,龙王在弹链上插的榴弹,是一发燃烧弹,加上一发高爆弹,再加一发穿甲弹,如此反复循环组成的综合杀伤火力,你只需要看看在弹链上,那一排比高射机枪子弹还要粗上几圈,犹如几欲择人而噬的鲨鱼牙齿般紧密排列,就算是不爆炸,也能活活把你撞死的榴弹,估计也会狠狠倒抽上一口凉气。

这样一挺十七点五公斤重的全自动榴弹炮,再加上弹药,总重量已经接近七十公斤,在常规状态下,应该由三名士兵为一组,合力使用。但是龙王独力包办了一支火力小组的所有工作不说,他可能到了这个时候,仍然觉得自己犹有余力,索姓在身上又多背了一挺班用轻机枪三百发子弹,和一把足足三尺多长,保证劈谁死谁,砍哪断哪的超级开山刀。

在昨天,看到全身上下都包在纳米级加厚版防弹衣里的龙王,再看看他身上的武器弹药,就连风影楼这位獠牙,都愣好半天,最后才由衷的发出了一声惊叹:“我今天总算明白,什么叫做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了。”

李凡先是认同的点了点头,旋即用力摇头:“依我看,应该叫禽兽当关,万夫莫开!你看看他的样子,和我们相比,除了同样有一个脑袋,两只胳膊,两条腿之外,他早已经超越‘人’这种范畴了。”

就在大家连连点头的时候,作为女孩子,陈燕又心细的发现了一个新大陆:“你们快看啊,龙王的自卫手枪,真的好秀气,哟,它竟然是一把麻醉枪!”

龙王选择使用的手枪,竟然不是以色列军工厂出产,可以直接打死一头大象的沙漠之鹰!

迎着所有人狐疑的目光,龙王下意识的搔了搔自己的头皮,解释道:“我们在阿富汗的时候,不是经常要派人出去抓个恐怖份子回来,套问情报吗,我每次执行这种任务,花的时间都比任何一个人要长得多,就是因为目标一反抗,我总会一时控制不住,把对方给活活捏死了。我回到学校后,想了好久好久,才找到了用麻醉枪,先打晕目标,再把他拖回来,这种好方办法。”

所以,龙王肩膀上扛着一门足足有两百发备用炮弹的自动榴弹炮,挂着一挺班用轻机枪,背着一把一米多长,在距离格斗的时候拿出来,绝对吓倒一大片的超级开山刀,穿着犹如太空服的防弹衣和防弹头盔,却别着一枝小巧而秀气,打中人也不会死的麻醉枪,昂首挺胸的跟在风影楼的身后,一起大踏步走向了集合点。

风影楼他真的不知道,在某幢营房里,正有一群人正在静静的看着他们。其中有一个人眼睛死死盯着走在最前面的风影楼双脚,嘴里还在跟着风影楼的脚步挪动,在一声声数着:“十、九、八、七……”

数到最后一个数,那个人的脸上猛然扬起一层兴奋的红晕,他的双臂猛然夸张的扬起,嘴里更发出了一个形声词:“轰!!!”

可是什么也没有发生,风影楼他们依然静静的向前走着,面对这绝对意外的一幕,那个已经当众做出最夸张肢体语言的人,猛然瞪大了双眼,他的嘴里更发出了一声毫无意义的音节:“啊?!”

看着这个同伴,一脸气急败坏的糗样,终于有人笑了,“猴子,不是天天自夸,你的诡雷设计技术多么天衣无缝吗,怎么今天你还没有大显身手,就先弄出一颗臭蛋,六七个人走过去,还是一声不吭的趴在那里?”

猴子还没有说话,一个一直趴在窗户前,仔细打量着风影楼他们一举一动的队员,头也不回的道:“应该不是地雷的问题,好像他们根本就没有踩上去。”

猴子瞪大了眼睛,“为了‘欢迎’他们这批种子选手,我用了足足三个小时,才精心制作出来那件艺术品,仅仅是对地面的恢复,就用了我超过两个半小时。你们都亲眼见过的,我这一次痛下苦功做出来的伪装效果,已经可以说得上是天衣无缝,就算是队长从上面走过去,在没有提防的情况下,都会中了我道儿。对吧,队长?!”

被猴子称为队长的男人,他大概有三十七八岁,在这个年龄,就能拥有中校的军阶,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足够说明他的能力。一百七十五公分的身高,南方人特有的削瘦身材,和他的外貌组合起来,也只能用平平无奇来形容。但是任何一个人,只要和他的眼睛对视,都会在瞬间,被这个男人彻底吸引。

在他的眼睛里,有一个男人不屈的坚毅,有一个职业军人的严肃,更有着身为上位者,特有的骄傲与自信。但矛盾的是,他的眼睛里,竟然还带着几分说不出来的轻松与不驯。使他看起来,即骄傲又活泼,即严肃又不驯。

听到猴子的话,队长轻轻点了点头,“没错,他们是没有发现你精心设计的地雷,但同时,他们也的确避开了你的地雷。”

猴子一开始还在连连点头,可是听到后面,他的眼睛却慢慢瞪圆了,他脱口叫道:“这说不通啊!”

“是本能!”

队长在这个时候,脸色沉静如水,他的双眼眨也不眨的盯着走在最前面的风影楼,仔细观查着风影楼的一举一动:“我刚进侦察连时,我的连长曾经说过,身经百战的职业军人,在面对危险时,也许他并没有发现什么,身体就会下意识直接做出规避。我看,他们的队长,就属于这一类人。”

“可是……”猴子虽然在点头,但是他仍然坚持问道:“他们不可能整队人,都是身经百战,面对危险,身体就会下意识直接做出闪避的人物吧?”

“你到现在都没有看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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