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何况,看洪不诠的样子,他这次绝不会再慢慢撕扯我了,而是想要一举把我扯成两半,生吞活咽掉。
在洪不诠“桀桀”的怪笑声中,阿秀猛然怒叱道:“你放开他!”
“我饿了,不能放!杀了他,我就带你走,嘿嘿……”洪不诠舔了舔舌头。
阿秀快速地往后跃开两步,大声叫道:“你要是杀了他,我就自尽!”
我和洪不诠都愣住了。
阿秀瞪着洪不诠,坚定地说:“你要是敢伤害他,我就自尽!我说到做到!”
洪不诠眼珠子滴溜溜转了一圈,然后道:“我最看不起你这种女人,为了一个臭男人寻死卖活的,我也最恨他这种男人,让一个这样貌美的小妞为自己拼命维护。奶奶的,我就是要杀了他!你自尽吧,你自尽了以后,我把你变成活尸,然后再炼成天尸,一个美貌的天尸天天陪着我,那样就更好玩了,哈哈哈……”
我又愣住了,阿秀的脸色也愈发苍白。
我们都忘了洪不诠本就是个变尸,不是人。
他要的是肉欲,死人、活人都可以。
洪不诠看着我们的表情,得意地大笑道:“怎么,不自尽了?哈哈哈!这就叫做求生不得,欲死不能!”
阿秀咬着嘴唇,血水溢到嘴唇上,鲜艳可怕,她沉声道:“那我就用‘噬血解体之术’,把自己的身体毁了。”
我悚然动容,大声道:“阿秀,不要做傻事!”
洪不诠放开我,冷笑道:“这么刚烈?看来你们都是一心求死了?”
阿秀道:“你要是放他走,我就跟你走。”
“阿秀!”我愤怒地吼了一声。
我知道阿秀这句话意味着什么,我不可能允许她这么做。愤怒加上无以复加的急切心情冲击之下,我只觉得浑身血气翻滚,我指着阿秀怒声道:“你把我当什么人了!”
阿秀没有理我,而是看着洪不诠道:“怎么样?”
洪不诠道:“这么做虽然是便宜了这小子,但我也不算太吃亏,好吧,我同意了,但是我事先说明,留他在这里自生自灭,别指望我会带他出谷!你要是再讲条件的话,我就把你们两个都杀了,你随便解体!”
阿秀咬着嘴唇道:“好。”
“阿秀!”我又愤怒地喊了一声,想要冲到阿秀身前,洪不诠却一把抓住我,道:“没你的事情!”
阿秀也不看我,冷声道:“你把他打晕,我跟你走!”
我还要说话,后背猛然一痛,我眼前一黑,倒在了地上。
阿秀那凄然的表情印在我昏睡之前的脑海里,直到醒来。
我醒来时,天色已经苍茫入夜,四下里静谧异常,偶尔有野兽的叫声传来,十分瘆人。但我身旁却有一堆篝火,火光熊熊,对面还坐着一个人。
“阿秀!”
我猛然跳起来,大声喊道。
“不好意思,我不是。”
一个男人的声音从火堆对面那人嘴里发了出来。
我心中一阵失望,一阵痛楚,片刻之后,我想起了些什么,然后有些惊疑不定地看着那人,那人笑了笑,道:“怎么,变尸都不怕,反而害怕一个活人?”
听他这么说,我稍稍安定,黑夜之中,邪气纵横,我的眼中已经充满血丝,而法眼之下,那人周身并没有黑气出现,我悄悄运转三魂之力,感觉到脑海里充沛的精神力量滚滚而来,心中微微一喜,看来三魂之力不但已经完全恢复,而且使用起来,更胜从前了。
我立即开启慧眼,很快便捕捉到他的精神意念,三魂七魄都非常完备,是活人无疑。
我心中更加安定,这才细细地打量起他来,只见他是个中年男人,上身穿着一件土黄色的长袖衬衫,下身穿着一条深蓝色的休闲裤,腰上一侧鼓鼓的,有个皮囊,也不知道装的是什么东西。
他头发浓密,不长不短,三七而分,浓眉黑脸,阔口大鼻,有豪爽之相。
他的脸上没什么异常面色,五官都还寻常,只有一双眼睛,双眼皮,目光迷离,眼球温润,似乎要流出水来。
《义山公录·相篇·相形章·五官论》将此眼称为桃花眼,评论曰:“重帘常笑眼迷离,水烟横陈神妩媚,逢人窥物目偏斜,男女桃花皆性淫。”
我以慧眼看他了半天,见他眼中并没有邪光,知道他不是坏人,但一双桃花眼却说明他是个好色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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