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过那么多回的任务,她也算得心应手了。
曹琳琅这种未婚先孕的特殊状况最适合快刀斩乱麻,拖久了就麻烦,一个胚胎,说不上什么扼杀小生命,她也没那么悲天悯人,生一个养不熟的白眼狼来给自己添堵。
照她说,曹琳琅当初就该把这白眼狼掐死腹中,没有母子缘分,反而被他一路拖累到中年。
十五岁辍学当单亲妈妈?一个连高中毕业证书都没拿到、跟家里闹翻的单亲妈妈是那样好当的?
但凡是有的选,没人愿意走这条昏暗的风雨之路,赔上自己整个青春。
说句不中听的话,人生是自己的,而不是孩子的。
除非真是情深似海,除非真是极度不忍心,除非孩子真是少女们存在于世的唯一寄托,那她没话说,个人有个人的选择,单亲妈妈有时候确实很伟大。
如今是她来选,当然是断得最干净。
世界很大,除了生死,全是小事。
犯不着为了谁要生要死的。
琳琅之所以在女主部待不下去了了,很大原因是由于那些狗屎的剧情。在她辉煌的时候还好些,女主起码是自立自强的,不靠男人也能打下一片江山。
后头就萎了,什么豪门辣妈带球跑、天才儿子宝贝妈,多数是一夜情,中了就跑,男主要么是稀里糊涂喝醉酒走错房间,要么是看你长得不错直接抢过去睡了,他们是爽了,家境贫穷的女主们被折腾的不要不要的,学校也不上了,专心在家奶孩子。
如果不是女主光环笼罩,一个普通的女孩子未婚先孕,家里条件又不好,脚趾头想想都能知道是什么下场。
这段荒唐对于身经百战的琳琅来说,不放在心上,可唐锐不行,他几乎是哆哆嗦嗦挂了电话,原本因为喝酒而晕红的脸庞被灯光一照,雪白雪白的,煞得很。
有人嬉笑,好奇问他那个小太妹做什么了,竟然能让动不动砸得人脑袋开花的唐少爷吓成鹌鹑了。
说是鹌鹑,还不至于,唐锐毕竟是个狠角色,能眼也不眨折了别人的腿送他进医院的,他就是怔了好一会儿,酒也不喝了,骑着一辆摩托风驰电掣回到了出租屋。
里头没有收拾过的痕迹,水缸里养的小金鱼还在活泼游动着,先前压着钱的可乐罐下垫着一张照片,从中间撕裂开来,只剩下他这一边的脸。背面写着字,不像是女孩子,锋利得跟刀刃一样,顷刻见血封喉。
上面提到了去医院的时间地点,还要他备好钱,总归是造孽一场,趁早渡劫飞升,以后老死不相往来,最好是当面见了谁也不认识谁,前任跟死了差不多。
唐锐闷得很厉害。
平常曹琳琅很黏糊他,去哪儿都跟着人,分手的时候更是哭得撕心裂肺,苦苦哀求他,还说自己要是有错,只要他说,她就会改。才隔了不到几天,就比他还要雷厉风行,完全不拖泥带水,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
那个孩子……她真的要打掉?
他摸了摸照片的边角,毛糙的,却擦得他手指生疼,有一丝痛意抵到了心底。
第二天唐锐早早就到了,飙着他那拉风的改装摩托车到了医院,一身黑色皮衣的他正是小姑娘喜好的痞痞类型。说是八点,他七点半就到了,昨天晚上一宿都没睡好,翻翻覆覆,想了很多。
少年乱糟糟想了一通,就见公交车停了,有人走了下来。
他呼吸一窒。
对方洗下了浓妆,素面朝天,不施粉黛,没有烈焰红唇小吊带,穿了一件保暖的针织长裙,全是黑色的,露出在外的锁骨与手腕宛如凝霜。
她撩开眼皮,不冷不热看了他一眼,“先去做检查。”
等她走远了,唐锐从怔忪的情况回神,朝着人小跑过去。由于打架是家常便饭,医院这地方他来的多了,没一次像现在这样紧张,手心里一片汗津津的,他使劲往裤袋上擦了擦。
听到了叫号,琳琅从椅子上起来,唐锐立马跟上去。白大褂的女医生严肃端坐着,问了她的婚史与年龄。
“你今年十五?”女医生对这种情况见多了,但没见过这样平静的女生,来医院做人流的小姑娘,再镇定也掩饰不住那股惶然,尤其到手术前后,绝望与痛苦交织,几乎能活生生把人逼疯。
但又能怪谁?
怪她年纪小不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