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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9章 衣锦还乡(第1页)

直接又减免了三成田租,只需上交二成就可以了。

十亩地一年收六十石,交出去十二石,自家能落下四十多石!

一般的农庄家庭是不分家的,这种优惠能惠及到祖父母和父母,还有未分家的兄弟三代人。

要是人丁兴旺的大家族,出一个毡军,等于全家受惠,租种几十亩地,一年能落下一二百石的粮食。

当然一般来说就是两丁或三丁为主,能种的土地最多一二十亩。

不过这政策若持续几年,这些人家就能购买大牧畜帮助耕地,种上四五十亩,一年收入过百石也很轻松了。

对王府来说,若毡军规模过万,一年少收的粮食顶天了不超过二十万石。

以这么点粮食养兵过万,哪有这么便宜的买卖?

若是毡军全数陆续转为亲军待遇,一年最多也就五六十万石开销。

只有行军打仗了,犒赏,军粮,俸禄,赏银,加在一起,一万五千人到三万人的军队,每年需粮六十万到一百二十万石。

需要银两是四十万到六十万两左右。

这个额度的开销,仍然是王府可以负担的起。

这种待遇,其实已经远远超过大明北方的边军,边军每月发粮一石,银一两,马兵一两八钱左右。

戚继光在几年后招募的义乌兵,到北方服役时是每月行粮饷银一两五钱,盐菜银一两五钱,衣鞋钱三钱,犒赏银三钱。

每个南兵,一年领到手的军饷是四十三两之多。

一丁或两丁的北方百姓,一年辛苦到头劳作加风调雨顺,一年净利不过五六两银。

一个士兵得近十户百姓在好年景下的一年的纯收入,南兵收入之高,已经把北兵甩开老远。

此外戚家军的斩首赏赐也极为丰厚。

每队兵斩一首一级就赏三十两,前排八兵分二十两,斩首的短刀兵拿二两,不斩首的分一两,火兵分半两,剩下的归队官。

一年斩首几十级,哪怕就是个阵后的短刀手,加上军饷,一年收入可近百两。

这才是戚继光能管束军队,令行禁止的最大的练兵秘决。

戚继光在蓟镇也是给南兵厚饷,在万历清算张居正之后,戚继光被撵到广东当总兵,后来郁郁而终。

其花巨资打造了蓟镇边防,以两万多南兵为核心打造的蓟镇防线也逐渐崩溃。

过万南兵被撵回南方,不复被用。

剩下的南兵军饷被大幅度克扣,那些北方将门出身的镇将,对一两银子的北方营兵还是要多方克扣,哪容得下这些高收入的南兵?

后来浙兵入朝鲜战场,表现出色,但还是被排挤,战功被抢,说好的赏银军饷仍被克扣。

后来南兵哗变鼓噪,讨要军饷。

在明军中这是相当正常的事,一般将领会处罚为首的人,然后发下军饷安定军心,事情也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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