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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军人心志(第1页)

“报告营长,三连连长高长明按时归队!”高长明大声报告。

他跟着士兵训练了一早上,士兵们听号吃饭时,他就到营长办公室找营长报到,销假。

昨日兜兜转转回到部队,天已经黑尽,只能今天早上报到。

好在,他提前了一天离家,不曾超时归队。不曾违反纪律。

“好好好,哈哈,你能按时归队,说明你的腿伤恢复的很好!”

邵营长大力地拍几拍高长明的肩膀,又踢踢他的腿,高长明文丝不动,任由检验。

“哈哈哈…恢复不错,我可是与团长做了担保,打了赌的,你没让我输掉一包烟,就是好样的。”

邵北城营长又大力拍着高长明的肩膀,哈哈大笑。

上次,本来是一场小摩擦,却折了一个副营长进去。

老喻伤得厉害了些,恢复能为也不行,只能够转业到地方。

本以为高长明可能也保不住,倒是没想到,他能按时休养恢复过来,这说明他的身体机能不错,还可以在部队干下去。

或许,这次可以推荐高长明上去,他干了这么多年,又是参加过抗美援朝的老兵…

又是一贯听从指挥,不打折扣,不叫苦不叫累,跟我也熟悉,到我手下也好配合办事。

邵营长计议好,又大力拍着高长明的肩膀,哈哈笑着与高长明去食堂吃早饭!

~…~

这边食堂里的老兵稀哩呼噜地抢食,根本用不上筷子。

那边新兵营的新兵也不例外。速度那是杠杠的,大黄白馒头,两三口一个,一个馒头,喝口稀饭。

喝稀饭就像倒进大嘴似的,一大碗稀饭咕咚咕咚下肚,哪需要筷子,五爪张开抓握,比筷子好使!

这个年代,不论部队搞建设,还是地方搞建设、生产,干什么都讲究一个速度。

“李锦麟,你小子这速度真够快啊,稀里哗啦就是一顿!

我都没抢过你,我可是村里食堂出了名会抢食的人物!”余有粮的大噪门,引来同班战友的目光。

他刚吃完自己的那份,洗好大瓷缸,欲拍李锦麟的肩膀…可人一闪,躲过他的魔掌。

余有粮看了看落空的手掌,又看那小子在对他挑衅地笑,也不在意,只心里暗道…

这小子的身手也够快,比得上老子的闪避动作了。他可是曾经在公社都有飞毛鼠之称的优秀民兵。

他们这一批新兵已经训练二个多月,年前就会被挑下连队。

训练成绩好的,可是有希望被挑到尖兵连队,可以到边境巡逻,以后,还可以上战场呢。

余有粮十六岁就在公社当民兵,已经是二年的老民兵,抓到过特务,立了功,被特招进部队的。

他的身高不够,但身手灵活,跑起来一阵风似的。立功后,县武装部的干部问他要什么奖励…

他不想要别的奖励,就想入伍当兵,当个真正的兵,可以穿军装,戴有五角星的军帽,解放军。

后来,招兵的干事应县武装部的推荐,考查了他一回,就应了他入伍,还说他的外号,飞毛鼠,名副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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