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大概十秒钟左右,包厢门从里面打开了。
开门的是一个看上去三十岁左右的男人。
那男人看到门口站着的张淑荣时明显愣了一下,眼神中不受控制的流露出了惊艳的神情。
听说闫昆鹏找了个三十六七的女人。
孙利华当时心里还在冷笑。
都说他闫昆鹏有本事,赚钱多。
可人家有本事的不都是找年轻的吗?
他找了个三十七的,也没比他小多少,还丧偶带孩子。大风小说
这样的女人,听到就能想到有多普通。
孙利华对三十七八岁带孩子的女人已经形成了脸谱化的认知。
无非就是一身粗布衣服,家里条件好一点的能有个带补丁的破棉袄。
然后带这个流着大鼻涕的小屁孩。
所以说一开始听说他要在这里请客的时候,孙利华自己表哥是有病,不是有病就是故意装逼。
在这种地方吃一顿,花的钱够娶个媳妇的了。
为了那样一个三十多岁有孩子的女人花这冤枉钱,多不值得。
可是当他见到张淑荣那一刻,突然觉得一切都值了。
妈的!闫昆鹏好福气啊。
三十多岁这皮肤,这身段,真真儿就是风韵犹存。
虽然这样有些不好承认,但是看到张淑荣时,三十多岁还没找媳妇的孙利华有些没出息的有反应了。
不怪他,他的认知里,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出色的女人。
漂亮,真是漂亮。
用一句后世比较流行的话来说,就是看到张淑荣的那一瞬间,他就把两个人孩子的名字都想好了。
只是他看着张淑荣愣了一下,大脑飞速旋转之后,还没来得及说话,下一秒就看到了站在她身边的白清染。
看到白清染的时候别说非分之想,连怎么说话他都忘了。
白清染做了那么多年特警,什么三教九流没见过。
这个人的眼神刚扫到张淑荣身上,她就知道这人心术不正。
所以有些烦躁的蹙了蹙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