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靓仔,搭车啦!
高第街两块钱一个人,很便宜啦!”
骑车的是个年轻小伙子。
皮肤偏黑,嚼着槟榔,头发是最流行的甩发,笑的时候露出一口被染红的牙。
穿着一件棉质短袖,喇叭裤,头上还顶着一副标签都没撕掉的蛤蟆镜。
沈琰看了他一眼。
笑着摇了摇头。
“太贵了。”
他伸出手,比了两根手指,“两个人,两块钱,高第街。”
上辈子沈琰可是这里的常客。
被坑几次,价格他们儿清。
沈琰见年轻人不说话,当下拉着猴子就要走。
“哎呀!
好啦好啦!”
年轻人赶紧骑着车,往前划了几步,伸出手,拍了拍自己的车子,“上来啦!
两元钱!
亏本做你们生意啦!”
沈琰朝着猴子看了一眼。
“哥,我坐前面,拿东西!”
猴子说着,拎着两个硕大的包裹往上挤。
两人这一次来,一人带了两百条喇叭裤,一共四百条,挤挤攘攘的一大袋。
幸好是裤子,不沉。
沈琰往前挤了挤,好歹屁股挪了进去。
“走吧!”
他道。
年轻人这才从坐垫上站了起来,奋力往下一蹬。
车子动起来,后面就好用力气。
年轻人显然是个自来熟,一路上,一直都在和两人聊天。
沈琰有一搭没一搭的回应。
倒是猴子。
第一次出云城,见什么都新奇,尤其是带着一点儿粤语口音的普通话,更是让他觉得新鲜。
沈琰坐在车上。
静静打量着这座夜幕下的城市。
内地基本上过了晚上八点,就没人在外面晃荡了。
而羊城不一样。
八十年代,和港城对接,开放多元素融合,导致它热情又奔放。
尤其是八零年成立的高第街,是第一个做生意的档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