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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2章 小游戏(第1页)

曾凡套上一件体恤衫,穿上拖鞋,下楼拿快递。

正在等电梯的时候,遇见主卧的美发师孟强和他女朋友柳柳从电梯里出来,看样子人家都工作一上午了。

孟强主动打招呼:“曾哥,出去吃饭呀?”

“下去拿个快递!”

曾凡与两人擦肩而过,走进电梯。

同住在一套房子里一年多,他们彼此的了解也仅限于知道对方的名字和职业,几天偶然才会遇到一次,打个招呼而已。

就算这样,孟强都算是曾凡比较熟悉的租客了,其他的几个邻居他脸都记不清,在房子外面遇到对方不先打招呼,他可能都认不出来,哪怕住在同一套房子里,一两个月都见不到一次也是常事。

在小区门口见到穿制服的快递员,签字取回昨天约定好的法律合同,曾凡并没有立刻回去,找了个地方吃饭。

时间临近中午,早饭午饭合二为一,又节省一顿。

吃完饭后回到住处,继续写了一会代码,看看时间快两点了,将笔记本电脑和文件装进包里,背在身上出发。

约定的见面时间在下午三点,都是夜猫子,不打扰彼此休息,这个时间相当于他们的上午。

周让住在望京,约好在他家里见面,曾凡搭乘地铁只需要换乘一次,就可以到他住的小区附近,节省许多的通行时间。

难得赶上地铁人少的时候,好多空座随便选,出了地铁站后,在导航上查询,还有将近一公里的距离。

曾凡平时不怎么运动,出门的时候只要不太远都会选择步行,这次也不例外,准备溜达过去。

午后的阳光还有点烈,马路边更是普遍高于天气预报的温度,走在上面像走在蒸笼里,偏偏他走的这条路两边还没有什么遮阳的树荫,曾凡把笔记本包举起来顶在头上快速前进。

平时要走十几分钟的路程很快就走完了,曾凡按响门铃的时候,周让估计还在睡午觉,朦胧着眼睛来给他开门。

“你随便坐,想喝什么冰箱里有,先等我去洗把脸!”光膀子的周让开门后,转身又回了卧室。

周让住的是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似乎只有他一个人住,不知道是租的还是自己买的,看房间装修还挺新,应该搬进来时间不长。

跟周让并不太熟悉,曾凡不好意思在人家房子里随便溜达,坐在沙发上,掏出自己的笔记本电脑,继续昨天没写完的打地鼠程序。

这几天没日没夜的敲代码,曾凡发现了自己与过去的不同之处,有了那次漫长的梦中经历后,除了脑中多了很多前所未有的知识外,他的记忆力和抽象思维能力都强大了许多,手指的精准度也提升到了另一个层次。

原先他的能力也就是比常人强一点,仗着以勤补拙才能在这行业坚持下来,从事的大部分工作都是在别人设计好的框架里写代码,码农就是十分形象的比喻,他就是软件行业最底层的农民工,与建筑工地的农民工只是工作环境有所不同而已。

自己独立设计编写一款程序起初也尝试过,简单的小程序,游戏脚本还凑合,稍微复杂一点的就漏洞百出,不是编写不出来,而是在设计层面就漏洞百出,哪怕有现实中的程序作参考,想将功能复现出来都很难。

尝试几次后,感觉受累不讨好,索性也就知难而退,不再瞎折腾,老老实实做自己的码农,每天工作就很累了,好不容易下班,看会小说刷会剧,玩玩游戏不香吗?

可是有了梦中奇特的经历后,曾凡觉得自己好像顿悟了,原先感觉很难的事情,忽然就感觉简单无比,各种程序上的想法,就像吃饭喝水般能轻松实现出来,还感觉理所当然,一点没有难度。

唯一受限制的就是他敲代码的速度,还有大脑的创意,大多数伟大的发明都是源自一个想法,这一点对他来说似乎有点难。

全身心投入敲代码的曾凡忘了所处的环境,直到最后一部分代码完成,敲下最后一个字符后保存,双手才离开键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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