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雍丽沫望穿秋水中,终于,苏阳到了。
“发生什么事儿了?”苏阳问雍丽沫。
“你没听到么?他们都是来追求林总的,还说追不到林总,就天天来。”
握草!
苏阳瞪大了眼睛。
敢追老子老婆,而且还组队追?
不想活了?
当即走了过去。
对着混混道:“喂,给你们一分钟,赶紧滚蛋!”
“你特么谁啊,滚开,不要打扰我们向林总表白!”
“就是,林总,你是我心,你是我的肝,你是我生命的四分之三,只要你给我当婆娘,我一定一辈子对你好!”
“玛德,没文化,看我来吟诗一首!一个文艺混混站了出来。
卧看门外楼中楼,
窈窕淑女君子求。
肝肠寸断为卿死,
梨花落下几人愁!”
“妈拉个巴子,狗蛋,没想到你丫文采挺好的啊!”
混混们纷纷露出惊讶之色。
“还好还好,免强念过小学三年级。”狗蛋一脸得意。
“不过,狗蛋儿,你这诗好是好,就是俺们听不懂啊!”
毕竟,不是所有混混都念过小学的。
这么有文采的诗,自然是不懂啊。
别说混混们震惊。
就连美女秘书雍丽沫都震惊了。
没想到,这些混混居然能做出这么好的诗。
虽然这些混混挺讨厌的。
但这诗确实作的漂亮。
然而,一旁的苏阳,却是脸色阴沉如水。
“你干嘛这么生气?该不会,是嫉妒人家写出这么好的诗吧?”雍丽沫撇了撇一旁的苏阳,笑着道。
有苏阳在,她没那么担心了。
毕竟她是见过苏阳身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