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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情绪的镜子(第1页)

外表识真伪

表情为人类所特有,人类所拥有的表情至少有七种,表达的意思各异。比如,一个人高兴时,往往会把脸颊抬上去,出现假性皱纹,嘴翘起来,眼睛眯起来,眼部就会出现所谓的鱼尾纹,这表明你很开心;当伤心时,会蹙眉眯眼,嘴角也会耷拉下去,收紧下巴或抬起;当害怕时,眼睛和嘴巴都会张开,张大的鼻孔和上扬的眉毛显示出的恐惧心理;发怒时,前额会皱紧,眉毛下压,嘴唇和眼睑部位都会紧张、紧缩;另外,厌恶的表情包括“嗤之以鼻”,下垂眉毛,眼睛眯起,上抬上嘴唇;惊讶的表情是下垂的下颚,放松的嘴巴和嘴唇,张大的眼睛,微抬的眉毛和眼睑;轻蔑时,嘴角的一侧会抬起来,看上去在讥笑或者显得洋洋得意。

表情是一个人情绪的反映。情绪与情感,同中医里所说的“喜、怒、忧、惊、悲、恐、思”是一个范畴。

俗话说,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每个人的人生历程中,都会出现顺境和逆境,得到和失去,光荣和耻辱等很多情状。面对这些,人们会有不同的情绪和情感体验,有时高兴、喜,有时憎恶、义愤填膺;有时又会忧心忡忡或悲伤失意。总之,情绪和情感是人判断客观情况是否符合主观愿望的标尺。

除了这些表情,人类还具有很多不易察觉的微表情,也可以反映人情感和情绪的变化。如果一个人肩膀抖动,表明可能不自信;在说谎时,有可能注视听话人的眼睛,为的是让对方相信自己;用生硬的态度重复问题,很可能是说谎;而当有羞愧之感时,可能会把手放在额骨或眉骨附近,形成一个视觉屏障;在回忆的时候,通常喜欢向左看;而向右看,则表明有可能是在想着怎么撒谎;如果一件事情是编造的,那么编造者一定不能把事情倒着回忆一遍。

由此可证,外表能帮助人们识别谎言。

2012年,住在温州乐清市象阳派出所管辖范围内的郑女士正在打扫房间,她突然感觉不对劲,好像少了什么东西。仔细一琢磨,才发现原来自己的金项链和金手链不翼而飞。她慌慌张张地找了一通,什么都没找到,心便凉了半截。她老公提醒她赶紧报案,她才回过神来,一溜烟地跑到派出所报了案。

值班民警看到郑女士急匆匆赶来,立刻给她立了案。当民警提醒她回忆一下最近都有什么人来过家里时,她左思右想,没有别人,就是一个姓胡的装修工来过。民警一听,觉得有线索,便给这个姓胡的人打了电话。民警发现,电话那头的胡某说话前后矛盾,而且闪烁其词。一说到在胡女士家装修,就马上逃避话题,借口挂掉电话。其中有一位老民警颇有经验,他认为胡师傅有重大嫌疑。很快,民警们便把胡某叫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民警开始问话,但胡某一再否认,让案情没了线索,毕竟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胡某的作案嫌疑。但是,他们注意到胡某一些微小的异常行为举止和微妙的表情变化。

只见胡某眼神闪躲,双脚抖动,眼睛一直不自然地盯着门口,显然是想走脱。他两手十指交叉,是明显的无助情绪。人在无助的时候往往会做出一些焦虑的动作和表情,十指交叉就是其中的一种,表达的是有力使不上,手无处可放的含义。民警知道,他在说谎。

经过分析,民警们一致认为,胡某可能被跟首饰丢失的案件有关,所以他们到胡某家中搜查。民警们略施小计,不急着翻箱倒柜,而是先用眼神扫一下他家中的物品,然后留心观察胡某的表情和举止的变化。

民警们发现,胡某进来后一直因心虚而颤抖,眼睛有意无意地向床的方向瞟几眼。随后,民警们开始故意搬动床,这时,胡某向外跑的下意识起了作用——他拔腿就跑。民警见此,赶紧控制住了他,然后在床底下找到了郑女士丢失的金首饰。

据胡某交代,他是江西人,现年48岁,是一名修理工。2012年3月3日,郑女士雇他到家里修洗手间设备,他发现有一个红色的布团,便拿起来看看是什么。这一看,他吃了一惊,主人竟然粗心地把贵重的东西放在这里。他心中窃喜,就顺出东西,拿到自己家中。打开一看,是两条金手链和四条金项链。他暗暗一笑,把这些东西塞到床底下隐藏起来。毫无疑问,民警以盗窃罪拘捕了他。

这是公安民警利用微表情破案的一个生动鲜明的例子。

人的情感和情绪具有两极性。比如悲哀与喜悦,不满意与满意,憎恨与热爱等,配合积极动力和消极阻力的作用,同人的否定和肯定的内心体验联系在一起。憎恨、忧愁、痛苦是否定情绪,快乐、喜悦、欢欣鼓舞是肯定情绪,这样相反的情感、情绪可能同时出现在一个人身上,而不同的情绪,也可能由同一件事情而引发。

情绪、情感有一系列机体表现:人在惊讶或发火时,呼吸会变得急促;如果震惊来得太快太突然,甚至会暂时中断呼吸;如果紧张激烈的情绪占上风,胰岛素、肾上腺素、抗利尿激素的分泌都会增多。颜面、眉眼、嘴、鼻的肌肉也会发生变化,统称为表情肌。

人说话的节奏、语调、语速也会由于情感和情绪的发生而改变,表现出不同的内心体验。比如,生气时语气生硬,态度凶狠;快乐时节奏轻快,语调高昂;悲哀时节奏缓慢,语调低沉。通过观察情绪引发的一系列反应,公安民警可以,找出疑点,抓住真凶,破获案件。

这天,武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杨明正在睡觉,此时是凌晨两点多,突然手机响了。他本能地迅速坐起来,原来是有人报案。报案的人是一个9岁小男孩的父亲,话语中满是焦急。

天亮之后,报案人来到刑侦大队,憔悴的表情溢于言表。他说,他是白杨街道张村的,昨天晚上吃晚饭的时候,怎么也找不到儿子,一直找到半夜12点多,收到一条短信,对方说他儿子已经被绑架了,需要6万元赎金,另外,不许报警。

杨明和他的队友都不理解这个绑架者为什么要敲诈老百姓。因为小男孩家境并不富裕,而且去年年底还欠着外债,只有今年,小男孩的爸爸才去外地矿上做工攒了一点钱。胃口这么小的犯人,好像也不是穷凶极恶之徒。他只要6万元,可能知道小孩家没钱。但是,既然这样,又为什么要勒索穷人?

民警经调查得知,发短信的号码来自金华,为了保障人质的安全,他们秘密行动,发现号码是个新号。证明劫匪早有准备。

张村的人基本上都出自同一宗,都算亲戚,所以都出来帮忙找。有人说,孩子可能被野人领走了;还有人说,下午还看到了,怎么晚上就没了?

民警们推断,只要6万元赎金的绑票,证明绑匪似乎太缺钱了。这时,一个忙前忙后的人闯入了民警的视线。一般情况下,一个人过度热心,就可能有问题。而且,在民警调查的时候,这个人说他去县城找人去了,又说小孩失踪的下午,他在村口跟别人打牌。

民警经过询问得知,他是小孩的堂叔,叫张海,以前坐过牢、打伤过人,刑满释放之后,也一直是无业游民。按理说,这样的人表现得热心一点也没什么不对。但是杨明很怀疑,直觉告诉他,这个张海很可能有问题。于是,杨明翻出监控录像查看,发现了张海鬼鬼祟祟的身影,表情很是警惕。

这显然不正常了。张海又去武义县街头找小孩,一直找到凌晨2点多。他保持着伪装,一副焦急的表情,但他已经被自己的眼神出卖了。民警们决定揭穿他。

在张海被秘密抓捕后,他承认了全部罪行。12日下午2点多,他把小孩骗到附近山上,藏到一个萤矿石的山洞里。尽管他已经撕了票,小孩的生命没有保全,但民警毕竟没有让他逍遥法外,他将得到应有的惩罚。

可见,从一个人的外表就可以辨识出他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而且,不管是陌生人还是身边人,我们都要提高一层警惕,毕竟防人之心不可无。一般来说,比如家里工作多年的保姆,或者有亲属关系的人,他们若是犯罪的话,基本有共同的特点:人品不端正,有恶习,或者赌瘾缠身,或者以前坐过牢,等等。这提醒人们,对身边的人,甚至是自以为很了解、很熟悉的人,也不能掉以轻心,盲目轻信。

人心难测,它正像一只无形黑手,时刻伴随人的左右,由不得你放松警惕。与人相交相处时,也要观察这个人的行为举止映射出的人品。人品有问题的人,还是敬而远之为佳。

3。通过眼神把握对方的心理

人的表情能体现出各种微妙的动机。如果一个人感到羞愧,他也许会用手轻抚额头;放大的瞳孔,则表明性欲、愤怒或恐惧;用上扬的声调重复话语,也许是在撒谎;说话时向后退一步,是一种肢体阻抗的表现,表明刚刚说完的内容未必可信。

此外,若是一个人对某件事情模棱两可,也许会做出抿嘴的表情。而把中指伸出来比划,则表明一种充满敌意的状态,绷紧的眼袋,扬起的上眼睑,朝下紧皱的眉毛,意味着此人想要攻击别人,实施可怕的罪行。

办案人员在审查嫌疑人时发现,真正的凶手看到被害人的照片,绝对不会是一副吃惊的样子,而会出现轻蔑、恶心,甚至害怕的表情。

而一个人自己说出的话连他自己都不相信时,为了安慰自己的情绪,让自己安心,可能会摩挲双手,摆出一副自我安慰的姿态。有些人说谎的时候会不自觉地摸脖子,这是机械反应的一种,是由于强迫症而导致的行为。

如果人在自责,就可能下垂着嘴角,扬起下巴;提起一边的眉毛,可以表示疑问;恐惧的时候,眉毛会拉紧、向上;如果一个人真的发怒了,突然大声说话和用手猛拍桌子,两个动作会是同时进行的。若是一前一后,则表明可能是伪装。

人类的面部表情极其丰富,人脸可以被称为肢体语言的汇聚之地。心理学认为,人有大约两万种以上的面部表情变化,甚至有学者估计,人可以做出25万种不同的表情。人类的面部表情是世界通用的,而不同部位对表达不同情绪的作用各有千秋。表达厌恶和快乐时,嘴部最重要;表达哀伤时,眼睛最重要;表达惊奇时,需要前额的参与。而如果想表达强烈的感情,则各个部位都需要协同合作。难怪狄德罗在他的《绘画论》中说,人心灵的每一个活动都表现在脸上,有明显和清晰的痕迹。

孟子有云,善恶可以从人的眼睛里观察出来。美国心理学大师戴维·李伯曼指出,当人的大脑里回忆的事情是真实存在的,眼睛会先向上转动,再转向左边。而如果人想虚构一个情节,即想撒谎时,眼球会向相反的方向运动。即先向上,再向右转。通过这一点,能验证一个人是否在撒谎。黑格尔说,眼睛里集中了人的灵魂。

2011年,瑞安市东山街道上埠村发生群众被不明来历的暴徒殴打的事件。犯罪嫌疑人寻衅滋事,用刀砍伤群众,用啤酒瓶殴打无辜受害者,搞得老百姓寝食难安,惶惶不可终日。

飞云江边防派出所的民警高军接到报案以后,经过大量走访调查发现,作案现场没有直接的纠纷和口角,也没有隐患和矛盾在事发之前出现过。而且,罪犯们实施犯罪后立刻逃跑,没留下任何证据。案件的侦破工作遇到了瓶颈,难以逾越,只好请出了侦查队队长曹刚协助侦查。

曹刚曾连续3年被评为温州支队十佳办案能手,荣立过个人三等功。此人办案手段出色,雷厉风行,擅长运用审讯策略和技巧侦破案件,攻其不备,投其所好,往往能取得显著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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