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些不耐烦,说道:“能不能说人话?”
任建清了清嗓子,说道:“好吧。我的意思是,不管是张素兰还是王会林这事,说穿了只是我们的一个案子而已。案子是输了,可第一,咱们绝对已经尽心尽力,扪心无愧;第二,咱为此难过整整一天,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和一切律师职业道德。但是,咱们这辈子不可能只做这两个案子吧?毫无疑问,以后我们会有大量的案子,大量胜诉的案子。所以完全没必要垂头丧气,为了这两个案子而断送咱们的信心。否则,这日子可就没法过了。”
不得不承认任建说的有一定道理。可有道理心情就一定会好?我仍然很低落,思考如何与王会林、张素兰交待,如何面对他们闻知案子败诉之后的、目前尚不能确定的反应。
这时任建接了一个电话,也许对方在说什么,但他却什么也没有说。挂掉电话后,他起身走到墙边挨着我坐下,低着头一声不吭。
我问道:“咋了?谁的电话?”
任建完全没了刚刚的神采,一脸麻木,喉头蠕动了几下,说道:“这日子真没法过了。王晴说要退律师费?”
我惊得张开了嘴而久久闭不上,半晌,我急道:“她说啥?”
其实,我不是没听清楚王晴的意思,而是真心想不明白。
王晴就是前不久任建接的那个六千块钱的房产纠纷。王晴年初与别人合买了一套房,名字登记在别人名下。现在她们几个炒房的合伙人闹纠纷,王晴要求分割这套房产。
这案子任建很早就去立案,王晴怎么会现在突然要求退费呢?
任建面无表情,说道:“这个案子一直没有立到案。”
我惊谔道:“为什么?”
任建长出口气,说道:“我去法院立案,法官说必须要有争讼房产的产权证。”
我纳闷道:“这个应该啊。”
任建仍然面无表情,说道:“可产权证在别人手里,王晴连个复印件都没有。”
我奇道:“房管局查呗。”
任建突然提高了声音,说道:“要你说啊?我当然去房管局查,可人家说要有法院的立案通知书才能查,不然谁都可以查,别人的权利还怎么维护?”
我愣了一下,辩道:“可我们是律师!”
任建白了我一眼,低头道:“实习律师。”
我有些语塞,半晌说道:“我……那让姚飞帮忙查啊?”
任建显得有些不耐烦,啧道:“是我没说清楚还是你脑子不好使?房管局是统一要求,必须有法院立案通知书才给查档案,管你是不是律师。”
我喃喃道:“这不是一个死循环吗?”
任建重重地叹口气,说道:“我问过姚飞,他说房管局都是这样要求。现在的问题是这么久没立到案,王晴坚决要退费啊……我都把姚飞那一半钱给他了。咋办?”
任建说完就使劲地抓着自己的头发,似乎想扯下一把把百元大钞。
我不知说些什么,唯有沉默。
记得西方有句法谚说,程序是法制和咨意而治的分水岭,强调了程序在司法中的重要性。但如果滥用程序规定,那则反而是咨意而治。
正如眼下这情况,无论是法院还是房管局,单从它们各自的角度来说,设置一些程序性的规定也无可厚非;但如果各部门之间的规定相互冲突或矛盾,那则成了当事人行使权利的绊脚石……
分析了半天程序的利弊,我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劲。按理说,在今天这种情况下,王晴退费对我们来说应该是屋漏偏逢连夜雨、雪上又加霜的双重打击,我应该更难受才对,可我为什么反而感觉心情有些莫名轻松?难道还真是虱多不咬,帐多不愁?
见任建还是一副被虱子猛咬、被烂帐狠愁的凄惨模样,我打起精神,安慰道:“算了贱人,就实话实说吧,想来姚飞也会理解的。只是他开发票产生的税费我们得认啊。”
任建仍然使劲地抓着头发,喃喃道:“这日子没法过了。”
我笑道:“那还得过啊。要不咱回近水楼台吧,到楼下烧烤摊整一顿,来个不醉不休。”
任建抬起头来,一脸茫然地问道:“不花钱啊?”
我一愣,说道:“那……回去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