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的区别是,他是加班猝死,这倒霉催被老爹活活打死。
“打死亲生儿子,古人的行事风格真是深不可测。”林语暗暗摇头。
虎毒尚且不食子,这位户部尚书林素是个狼灭啊。
根据记忆,原身的母亲是林素的发妻,当时的林素还是个穷书生的时候,就是靠着发妻的嫁妆过日子。
后来上京赶考,高中入仕,官运亨通,短短十年便官拜户部侍郎。
十年间,平步青云的林素早已忘了昔日的发妻,转而迎娶一个高门大户的妻子,将老家的妻儿抛诸脑后。
后来,老家的发妻得知此事,带着儿子前来投奔,却连大门都进不去。
孤儿寡母,寒冬腊月,日子可想而知。
没多久,林母在一个寒冬中长眠,留下一个年仅十岁的儿子……也就是原身。
这小子当了两年乞丐之后,被一处大户人家看中,收为书童。
林素将其视为一生最大的污点,眼中钉肉中刺,甚至会影响仕途!
这一晚,他便被骗进了林府,活活打死。
“这家伙也过于倒霉了吧。”
融合原身的记忆后,林语十分无语,也很同情原身的不幸。
如果有机会的话,这个仇必然要报!
要不是那对禽兽父子,他也不会上班猝死,来到这个从未在史书上出现过的陌生朝代。
吱呀吱呀!
“吁!就这里吧。”
“去拿家伙挖坑,完事赶紧回去喝酒……”
摇摇晃晃的马车停了下来,外面也传来两个家丁的说话声。
林语心中一惊。
如果被他们发现自己没死的话,必然是强势补刀。
如果再死一次,他可不确定还会不会重生。
必须先下手为强!
想到这里,林语肾上腺素飙升,忍痛从麻袋里爬出来,抹去脸上的鲜血,看到旁边有一把铁锹,弯腰捡起。
唰!
很快,后面的布帘被掀开,一张满脸横肉的脸庞出现在面前。
林语冲他咧嘴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