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飞扬拿着一束红玫瑰朝她走来,“涂鸢。”
“江少爷。”
“这么疏离?”江飞扬将花递给她,“涂家破产了,我听说你哥都跑出去住地下室了,你这么娇生惯养的,可不能住那种地方,要不你跟了我?”
跟?
上流社会有时候真的挺莫名其妙的。
情人不叫情人。
金丝雀不叫金丝雀。
女朋友不叫女朋友。
叫跟。
跟个头!
涂鸢盯着那束大红玫瑰,中间插着一张银行卡,“谢谢,花我就不收了,我不喜欢红玫瑰。”
江飞扬就差拿那张卡砸她脸上了。
按理说这种时候有人包养她,给她地方住给她钱花,她应该答应的。
有钱就行了,还要什么自尊啊!
可她现在有地方住。
才不勉强自已和不喜欢的人住一起。
“不喜欢红玫瑰,还是不喜欢我?”
“都不喜欢。”涂鸢实诚的回答。
江飞扬扔掉花,将她抵在墙壁上,“涂鸢,你以前是高高在上的千金大小姐,眼高于顶,你可以挑,可你现在什么都不是,你那些在这里打工的服务员没什么区别,你还敢拒绝我?”
“普通人就没有选择的权利吗?”涂鸢反问他,“江飞扬,喜欢是一种感觉,我对你没有那种感觉,自然也不会跟你!”
“鸢鸢,别犟,这种时候,我愿意让你跟我,是给你面子,你哄我开心了,也许我能给你哥哥投资,让他有机会东山再起。”
“你愿意出钱,那就说明还有别人愿意,我得考虑考虑,优中选优,不然我的美貌就浪费了!”
涂鸢说完,用力推开他的手臂就跑了出去。
江飞扬盯着她的背影,发丝飞扬,步伐轻盈,完全没有他想象中的颓废消沉。
够劲!
胆子大。
还择优录取,她以为她是天仙吗?
京市的男人都是她的裙下之臣吗?
江飞扬气的一脚踹在玫瑰上,银行卡飞了出去。
涂鸢走在路上肚子饿,只给自已留了一千块,看见路边摊,看见自已从来没有吃过的东西,味道闻起来麻麻辣辣,挺香的。
尝一尝。
一个小时后,涂鸢回到景山庄园。
“涂小姐,你去哪里了?”
汪妈满脸焦急,“少爷已经等你三个小时了。”
涂鸢猫着腰,轻手轻脚往里走,内心疯狂祈祷谢引鹤已经上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