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肉面,烂肉面,说起来是肉。
其实都是一些肉铺剃下来的边角料和着一些死猫烂狗炖的一锅烂肉。
平常也就罢了,这几日便是解试,吃坏了肚子,那可不是小事。
两碗简单的素面,对张元钧来说,丝毫不下于当日酒楼的盛宴。
待到他放下碗筷,打了一个饱嗝儿,那摊主走了过来,问道:
“怎么样?我这手艺可还凑合?”
张元钧闻言一边不顾形象的摸着肚子,一边竖起了一个大拇指道:
“掌柜的手艺堪称一绝,这是我近日吃过最香也是最踏实一顿饭。”
摊主一边收拾碗筷,一边道:
“踏实好,踏实好,这招牌我很满意,你以后尽管来。”
解试三天,考下来并不容易。
特别是在张元钧囊中羞涩的情况下。
三天的白水、大饼和咸菜,让他走出号房的时候,连步伐都是虚浮的。
也正是这三天,才让张元钧更加认识到了手中朱笔的珍贵。
三日的白水大饼,身体都有些扛不住了,但只要朱笔在手,他的头脑始终都是清醒的。
所以张元钧出了贡院的第一时间,便没有丝毫犹豫直奔面摊而去。
不是为了吃上那一口素面,而是为了交还朱笔。
他生怕再晚上一些,自已会生出贪念,将这笔墨昧下。
待张元钧急急忙忙的赶到面摊之时,却并没有看到陈年的影子。
面摊的四张桌子被坐的满满当当,那摊主一边煮面一边四处张望。
见到张元钧匆匆赶来,摊主面上一喜,大声道:
“书生,快来,面快好了!”
张元钧见此却是没有立即应声,他打量了一圈周围的食客,开口问道:
“王掌柜今日可见到前几天那个小兄弟?”
王掌柜长筷捞起锅中白面,将之放入碗中道;
“那个借你笔墨的小兄弟?还没来呢。”
说着,王掌柜从旁边的锅上的蒸屉中端出了一个海碗,往面上一浇,递给了张元钧。
张元钧看着那面上盖的满满当当的肥肉,表情一愣道:
“王掌柜,这是。。。”
摊主将空了一半的海碗放入蒸屉之中,摆了摆手道:
“托你的福,自从换了这招牌,我这面摊生意是越来越好了。”
“放心,这都是好肉,算是一点心意。”
张元钧犹豫了一下,端着碗开口问道:
“多谢掌柜的,这几日那小兄弟可曾来过?”
摊主一边忙活一边摇头道:
“这几天都没见到。你们不是约好了吗?兴许正在来的路上。锅里那半碗就是给他留的。”
张元钧用空着的手摸了摸胸口的笔墨,回道:
“那我就先代小兄弟谢谢掌柜的,我在此等上一等。”
然而这一等,就是七日。
连续吃了多日的白食,即便那摊主有言在先,也免不了周围人说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