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云火回到了办公室,并没有马上开始写歌。
身为从21世纪穿越而来的人,许云火经历过那个最璀璨的华语乐坛时代,各路歌星百花争艳,那是真正的巅峰时代,各种劲歌金曲他都能朗朗上口。
但有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审美!
流行音乐放在民国显然有点格格不入,而且也不符合大众当下的审美。
周杰伦、SHE、张韶涵等许多歌星都有很多的经典歌曲,但放在民国就未必能大红大火了。
不是说他们的歌不好,而是当下的人还欣赏不了。
快人一步是快,快人一百步那是赶着去投胎!
“还是要找一点贴近民国风的歌曲才行。”许云火在办公室里来回踱步,脑海中的记忆不断往前翻页。
一首首经典老歌的在他脑海中浮现……
上海滩?
一生何求?
千千厥歌?
这些歌曲都曾经红极一时,拥有极高的传唱度,随便哪一个出来都是王炸级别的存在。
以黑玫瑰的唱歌功底和人生经历,应该能轻松驾驭这几首歌,唱出百转千回的感觉。
唯一的缺点,这些都是粤语歌!
黑玫瑰是土生土长的黄海市人,让她在短时间内学会标准的粤语,确实有点太难为人了。
“再想想有没有什么经典国语老歌吧。”
许云火走一步听一听,黑玫瑰站在门口透过玻璃窗好奇观望着,她很想看看许云火怎么在三分钟内写出一首歌来。
“玫瑰姐,你在这干嘛呢?”
主管小红刚好经过,就看到黑玫瑰猫在许云火办公室门口,引起了她的好奇心。
“嘘~~!”
黑玫瑰做了个安静的手势,轻声细语的说道:“我在看你们老板写歌呢。”
“老板?写歌?你是说老板会写歌?”
小红惊讶不已,自已老板还有这才华?
写歌那可是个技术活,不是什么人都能干的,反正让她小红写一辈子也写不出一句来。
“谁知道呢,他说三分钟就写出首歌给我。”
黑玫瑰看了看手上做工精致的女装手表,笑道:“他在办公室里一共走了五步,时间也过去一半了,我看他能写出什么玩意来。”
办公室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