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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第2页)

桃梗、苇茭、画虎

谨按《黄帝书》“上古之时,有神荼与郁垒昆弟二人,性能执鬼。度朔山上有桃树,二人於树下简阅百鬼,无道理妄为人祸害,神荼与郁垒缚以苇索,执以食虎。於是县官常以腊除夕饰桃人,垂苇茭,画虎於门,皆追效於前事,冀以御凶也。

桃梗,梗者,更也,岁终更始,受介祉也。《战国策》:“齐孟尝君将西入秦,谏者千数而弗听。苏秦欲止之,曰:‘臣之来也,过於淄上,有土偶人焉,与桃梗相与语,谓土偶人曰:“子西岸之土也,埏子以为人,至岁八月,天霖雨,淄水至,则子残矣。”曰:“不然。吾西岸之土也,残则复西岸耳。今子东国桃木也,削子以为人,隆雨下,淄水至,泆子而泛泛将何如矣。”夫秦四塞之国,譬若虎口而入之,则不知其可。’孟尝乃止。”

《春秋左氏传》曰:“鲁襄公朝楚,会楚康王卒,楚人使公亲襚,公患之。叔孙穆叔曰:“袚殡而襚,则布币也。”乃使巫以桃{艹别}先袚殡。楚人弗禁,既而悔之。古者日在北陆而藏冰深山穷谷。其藏之也,黑牡秬黍,以享司寒。其出之也,桃弧棘矢,以除其灾也。”

苇茭,

传曰:“萑苇有丛。”吕氏春秋:“汤始得伊尹,袚之於庙,薰以萑苇。”《周礼》:“卿大夫之子名曰门子。”《论语》:“谁能出不由户?”故用苇者,欲人子孙蕃殖不失其类,有如萑苇。茭者,交易,阴阳代兴也。”

虎者,阳物,百兽之长也,能执搏挫锐,噬食鬼魅。今人卒得恶遇,烧悟虎皮饮之,系其爪,亦能辟恶,此其验也。

雄鸡

俗说鸡鸣将旦,为人起居。门亦昏闭晨开,捍难守固。礼贵报功,故门户用鸡也。

《青史子书》说:“鸡者,东方之牲也。岁终更始,辨秩东作,万物触户而出,故以鸡祀祭也。”

太史丞邓平说:“腊者,所以迎刑送德也。大寒至,常恐阴胜,故以戌日腊。戌者,温气也,用其气日杀鸡以谢刑德。雄著门,雌著户,以和阴阳,调寒配水,节风雨也。”

谨按《春秋左氏传》:“周大夫宾孟适郊,见雄鸡自断其尾,归以告景王曰:‘惮其为牺也。’”《山海经》曰:“祠鬼神皆以雄鸡。”鲁郊祀常以丹鸡祝曰:“以斯鶾音赤羽,去鲁侯之咎。”令人卒得鬼刺痱悟,杀雄鸡以傅其心上。病贼风者作鸡散治之,东门鸡头可以治蛊。由此言之,鸡主以御死辟恶也。

杀狗磔邑四门俗说狗别宾主,善守御,故著四门,以辟盗贼也。

谨按《月令》:“九门磔禳,以毕春气。”盖天子之城十有二门,东方三门,生气之门也。不欲使死物见於生门,故独於九门杀犬磔禳。犬者,金畜;禳者,却也。抑金使不害春之时所生,令万物遂成其性。火当受而长之,故曰:“以毕春气。”功成而退,木行终也。《太史公》记:“秦德公始杀狗磔邑四门,以御蛊蓄。”今人杀白犬以血题门户,正月白犬血辟除不祥,取法於此也。

谨按《韩子书》:“山居谷汲者,膢腊而遗水。”楚俗常以十二月祭饮食也。又曰尝新始杀也,食新曰膢。

谨按《礼传》:“夏曰嘉平,殷曰清祀,周曰大蜡,汉改为腊。”腊者,猎也,言田猎取兽以祭祀其先祖也。或曰腊者,接也,新故交接,故大祭以报功也。汉家火行,衰於戌,故以戌腊也。

谨按《礼传》:“共工之子曰修,好远游,舟车所至,足迹所达,靡不穷览,故祀以为祖神。”祖者,徂也。《诗》云:“韩侯出祖,清酒百壶。”《左氏传》:“襄公将适楚,梦周公祖而遣之。”是其事也。《诗》云:“吉日庚午。”汉家火行,盛於午,故以午祖也。

谨按《周礼》:“男巫掌望祀、望衍,旁招以茅。女巫掌岁时以袚除衅浴。”禊者,洁也。春者,蠢也,蠢蠢摇动也。《尚书》:“以殷仲春,厥民析。”言人解析也。疗生疾之时,故於水上衅洁之也。巳者,祉也,邪疾已去,祈介祉也。

司命

谨按《诗》云:“芄芄棫朴,薪之槱之。”《周礼》:“以槱燎祀司中、司命。”司命,文昌也。司中,文昌下六星也。槱者,积薪燔柴也。今民间独祀司命耳,刻木长尺二寸为人像,行者檐箧中,居者别作小屋。齐地大尊重之,汝南诸郡亦多有,皆祠以猪,率以春秋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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