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础养老金:退休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2)个人账
户养老金:本人账户储蓄额的1120;(3)综合性补贴:125元每月;(4)过
渡性养老金:职工退休时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平均点工资×
职工97年底前缴费年限×1%。其中,职工本人平均点工资计算公式为:(起
始缴费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起始缴费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次年职
工本人月平均工资次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退休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退休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企业和职工工作至退休上一年按规定缴纳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上述计算公式由社保部门提供,但对于一般情况来说依旧难以计算,特别
是其中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方式,明显对大多数人来说存在严重计算困难。本
案的一审法院对此也感到非常为难,没有办法也没有明确的公式能够计算出其
中结果。所以,一审法院才出现了令人难以信服的判决结果。
在查询过的案例中,我们发现许多法院在审理同类案件时也遇到这样的问
题,计算公式无法理解,计算公式的各类参数无法获取。大部分法院都采取了
000
一个比较灵活的办法,即通过劳动者同岗位工种同事的退休金进行参考判决。
在本案的诉讼过程中,我们也出示了相应的判例,很可惜,法院没有采信这一
观点。
5.本案林×旺的诉求是否完整、合理
就同类案件来看,如果当事人无法享有退休待遇,首先遇到的就是自身无
法每月领取退休金的损失。这一点林×旺已经在其一审诉状中主张了该项权
利。
但林×旺在一审诉请中遗漏了自身另外一个损失。那就是林×旺虽然现
在无法想享有退休待遇,但几年后林×旺可以享有退休待遇,而林×旺几年
后享有退休待遇的前提是他依旧需要每年按时交纳社保。因此,林×旺遗漏
的是他因为无法享有提前退休待遇每年还需要自行缴纳的社保费用。
附:本案一审、二审民事判决书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7)闽0102民初4××2号
原告:林×旺,男,汉族,1961年×月×日出生,住福建省福州市台
江区××路×号××园×座×。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孙×晖,福建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福州燃×总公司第一分公司,住所地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路×号×座×室。典型民事纠纷的法理研究
000
法定代表人:王×,职务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俞×明、张×浩,福建格×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