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梭伦把自己关在家里,做一些离奇古怪的事情,然后放出风声说梭伦疯了。没几天,全雅典的人都知道他发疯了。然后,梭伦戴上高帽子,跑到市场去装疯卖傻,当众朗诵他关于萨米拉的挽歌,勉励雅典人英勇上阵夺回萨米拉。他的诗歌情真意切、感人肺腑,激起了雅典公民的羞耻心和荣誉感。事先约定好的朋友也纷纷喝彩,并马上在会议上提出议案,要求废除禁言萨米拉的法令。在公民们的支持下,原有的那条法令被废除了。
公元前600年左右,梭伦被任命为指挥官,率领军队向麦加拉开战。雅典军队一举击败了特西阿真尼的部队,成功收复了萨米拉岛。经过这个事件,梭伦成为了雅典人心目中的英雄,赢得了人们的广泛尊敬。雅典人热情地赞颂他为了国家利益牺牲自我的无私奉献精神。
德拉古立法之后,雅典社会的动荡丝毫没有得到缓解,平民争取权利的运动此起彼伏,贵族与平民之间的斗争愈演愈烈。无论是贵族还是平民,都迫切地希望改变现状,于是共同选择了德高望重的梭伦作为他们的代言人,请他解决当前的纷争。贵族信任他,因为他也是
贵族;平民信任他,因为他具有诚实、勇敢的美德。梭伦因而成为了雅典的执政官。
梭伦临危受命,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心让他寝食不安,苦苦思索如何解决当下的困境。公元前594年,在深思熟虑之后,他颁布了一系列改革措施。
第一,颁布“解负令”,废除债务法。法令禁止把欠债的平民变为奴隶;把田地上到处竖立的“债权碑”(类似债券)全部拔掉,永远禁止借贷者以人身作为抵押;所有债契全部废除,被抵压的土地归还原主;由于欠债而卖身为奴的公民一律释放,已卖到外邦做奴隶的公民,由国家出资赎回。这样一来,沦为奴隶的公民重新获得了自由,被卖到国外的公民也终于可以回到梦萦魂绕的家乡。
第二,废除德拉古严酷的法律,只保留关于谋杀罪的条文,并开始着手制订一部适合雅典国情的新宪法和法律。因为德拉古的法律过于严厉了,社会上早已对此表示强烈的不满,如果继续执行下去,恐怕会引起整个社会强烈的反弹。
第三,重新划分公民等级。在几代以前,雅典国王提修斯以地位和职业为标准将公民分为贵族、农民和手工业者三类,后两者即为平民。当雅典发展到梭伦身处的时代,许多平民通过经商等方式获得了大笔财富,在城邦的公共生活中占据比较重要的位置,相应的,他们也希望在政治上谋求同等的地位。
为了满足这一新兴势力的要求,梭伦将所有公民重新划分阶层,根据他们财产的多寡分为四个等级。
第一个等级是“500斗级”,年收入达到500斗以上的谷物或者相应数量的葡萄酒及橄榄油;第二个等级是“骑士级”,他们能够养得起马或年收入达到300斗--500斗,因为骑士大多出于此阶层,所以被称为“骑士级”;第三个等级是“双牛级”,年收入达200斗--300斗,他们养得起一对耕田的牛;其余的年收入在200斗以下的公民通通归为第四等级,统称为“泰特”,即雇工。财产多的人等级高,所能享受的政治权利也多。
只有第一、第二个等级的公民有资格担任执政官和其他较高级的官职,可以当上骑兵(当时骑兵是很显赫的职业);第三个等级可以担任中级的职务,参加重装步兵。第四个等级不能担任公职,只能作为公民大会的成员或作为陪审员来参政,参军也只能担任轻装步兵。
第四,恢复公民大会,创立400人会议和陪审法庭。当时由历任执政官组成的元老院(也称“战神山议事会”,因为它坐落在战神阿瑞斯曾经接受审判的小山上)是雅典的政治中枢,全权负责雅典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事务。为了使公民们更好地参政议政,梭伦恢复了公民大会,使其真正担负起最高行政机构的职能。梭伦还创立了“400人会议”(因成员为400名而得名),会议的成员从雅典的4个部落中用抽签的方式选出,每个部落100人。除了第四等级之外,其他三个等级的公民都可以参加抽选,但每个人只能当选一次。等到部落中所有人都轮遍之后,再重新轮选。400人会议是议案的最先讨论表决机构,只有在此通过的议案才能提交给公民大会。梭伦希望通过这种三足鼎立的政治格局为雅典的民主体制奠定基础。
此外,梭伦还设立了陪审法庭,不论拥有财产多少,每个公民都可被选为陪审员,协助法官处理诉讼案件。陪审法庭后来成为雅典的最高司法机关,是司法制度走向民主的开端,也是后世司法体制的滥觞。
除了以上4条主要的改革措施之外,梭伦还在文化、经济等方面颁布了许多新法规。他鼓励公民从事手工业和商业,并改革币制,制造价值较高的雅典新币;除了出口橄榄油换取“外汇”之外,他还限制其他农副产品的输出,以缓和国内粮食不足的问题;他鼓励拥有技术的外邦工匠移居雅典,并给予其公民权;责成父亲必须让儿子学会一种手艺,否则不能享受儿子的赡养。此外,他还确定私有财产继承自由的原则,规定没有子女的公民有权将遗产赠送给他人(在这之前,死者的遗产必须留给家族),这项举措首次使财产成为个人的私有物。
梭伦还留下了一些在今人看来颇为怪异的法规。当时人们可以在市公所的公共食堂里用餐,大概是不需要付钱的,去得太多或不去都会受到处罚,梭伦认为前者过于贪得无厌,后者轻视了公共利益。为了促进公民参政,他还规定出现党派之争时,公民不能置身度外,否则会被剥夺选举权。这大概是因为他担心公民不关心公共事务,各人自扫门前雪。
梭伦制定的这一系列法律条文均刻在木板或石板上,安置在可转动的长方形框子里,公诸于众,有效期是100年。元老会用共同宣誓的方式通过了梭伦的法律,以后每一届司法执政官就任时也必须宣誓他们会遵照法律行事。
梭伦的改革使平民摆脱了债务的奴役,让大部分人都能够参与到政治当中来,有效打击了贵族统治,初步建立起民主体制。但是这些政策在某些方面的偏颇和疏忽也引起了很多人的不满,譬如解负令的颁布。解负令确实大大减轻了人民的负担,然而也有一些人趁机浑水摸鱼。在颁布解负令之前,梭伦曾经向好友们透露过法令的内容,并向他们征求意见。那些朋友马上利用这个机密,从富人那里借来大笔钱财购置了许多土地,在法令颁布后,以此为借口拒绝还债。事情披露出来后,梭伦受到极大的误解,人们认为是他伙同朋友们干了这件不光彩的勾当。之后经过他的澄清,人们恍然大悟原来他也受了朋友们的蒙蔽,这才洗刷了污名。
再者,梭伦的改革走的是中庸路线,许多举措都是保护发展工商业和有益于商人的,商人地位大为提高,这使贵族们的利益受到了损害;而农民要求平分土地的要求未能得到完全满足,下层民众的权利也没有得到充分的提升和维护,所以弓i起了双方的不满。在政策颁布后,许多贵族上门请求他更改法律,农民也觉得不尽如人意。梭伦不愿意对任何人妥协,按照某个人的要求行事,而且他有感于人们需要一段时间来适应,于是在执政官任满后,离开了雅典外出游历。
据说梭伦到过埃及、塞浦路斯、小亚细亚等地,所到之处留下了许多佳话趣闻。晚年,梭伦回到雅典,退隐在家,从事研究和著述,死后骨灰撒在了他曾为之战斗过的萨米拉岛上。
梭伦不仅是出色的商人,也是卓越的政治家,同时,他还是一位才华横溢的诗人。他写下了许多劝诫人们遵守道德规范和赞美祖国的诗篇。这些诗篇感人真挚,为他赢得了“雅典第一位诗人”的美誉。
斯巴达建立
斯巴达位于古希腊南部伯罗奔尼撒半岛的拉哥尼亚地区,其历史可以追溯到迈锡尼文明时期。在著名的特洛伊战争中,美女海伦便是在这里被抢走的。公元前1100年左右,居住于北希腊的多利亚人开始大规模入侵,消灭了迈锡尼文明,他们的步伐也到达了伯罗奔尼撒半岛,并打败了那里原有的国家。
多利亚人由三兄弟率领南下,在征服伯罗奔尼撒半岛后,他们抓阄瓜分了被征服的土地。三兄弟分别占有了美塞尼亚、阿尔戈斯和拉哥尼亚。
公元前10世纪左右,一部分多利亚人在丰饶肥沃的拉哥尼亚地区安家立业,建立起了若干个大小不等的国家。起初,斯巴达只是拉哥尼亚地区的一个小国,位于一条宽阔的河谷中,两面有群山拥抱,形成了天然的防御屏障。当地的多利亚人因城得名,被称做斯巴达人。
拉哥尼亚群国林立,纠纷不断。公元前8世纪,斯巴达凭借着强大的军事力量,统一了拉哥尼亚。在统一的过程中,据说还有一个小故事。当时的斯巴达国王索奥斯一生征战,威名远播,为斯巴达的强盛立下了汗马功劳。一次,他率军进攻临近的小国,被围困在一个小山谷里。山谷中没有水源,将士们饥渴难耐。索奥斯于是向敌人做出了一个承诺:如果他和他的所有人马都饮用了附近的山泉水,那么他将双手奉还已经征服的土地。对方将领笃定他们忍受不了口渴,便欣然同意。索奥斯把所有将士召集起来,宣布:谁能坚持不喝这里的泉水,他便把王位让给谁。可是天气酷热,将士们实在忍不住,纷纷饮用了泉水。看着将士们的体力已经恢复,索奥斯得意地率兵离去了。通过这个有点狡猾的小计谋,索奥斯脱离了险境,不但没有交还已经夺得的土地,还巩固了自己的王位。
起初,斯巴达由三个原始部落组成,实行军事民主制,三个部落首领在部落会议上都有发言权。后来,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氏族制度遭到冲击,以斯巴达城为中心建立起了五个地域性组织(村社),斯巴达也随之进入了奴隶制社会。
社会形态的变化必然导致政治制度的变革。进入奴隶制社会后,斯巴达采取王国统治的形式,统治者由“首领”逐渐转变成了“王”,王位采取世袭制。“双王制”是斯巴达的一大特色。然而与其他的城邦一样,斯巴达的贵族也逐渐对“王”的独裁统治开始感到不满。他们联合起来,逐步削弱王权,从氏族议会慢慢衍生出贵族议会。接着,贵族议会把持了大权,实行寡头政治。不过,斯巴达“王”的位置仍然保留。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斯巴达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城市,也没有城墙,可能他们认为强悍的战士本身就是最有力的城墙。城里的建筑没有完整的规划,也没有高大华丽的公共建筑物,只是分散着简朴的房屋。这种城市布局与其他城邦(尤其是雅典)截然不同。斯巴达是农村的集合体,基本保留着乡村的面貌,这与斯巴达人朴实无华的观念有很大关系。
斯巴达是古希腊最大的城邦,本地生产的金属器皿和花瓶相当精美,广泛出口国外,与外邦有着密切的贸易联系。但同时,斯巴达又是一个“闭关锁国”的国家,它没有割断与外界的交流,但是在社会、政治制度上严格保有自己的传统,不容外界的思想入侵。
斯巴达人的职业只有一种,那就是战士,除此之外,不得从事其他生计。对于他们而言,农夫、商人等职业都是贱业。斯巴达全民皆兵,凡是公民,20岁-60岁都要服兵役,且都是重装步兵,斯巴达军队的统帅是他们的两位国王。他们崇尚武力,整个斯巴达社会相当于一个管理严格的大军营,他们的一生被国家以军事化的方式组织起来,终生为军事斗争服务。
斯巴达人从一出生开始,就要为成为一名优秀的战士做准备。婴儿一呱呱落地,其双亲就会把他送到特定的地方,由富有经验的长者组成的委员会代表国家检查孩子的身体。如果婴儿是一个畸形儿或者过于虚弱,便会被抛弃到深谷里。母亲用烈酒而不是水为孩子洗澡,以考验婴儿的体质。他们认为,如果是不健康的孩子,在洗澡过程中就会出现痉挛等不适的现象;如果孩子身体结实,那么烈酒的沐浴会使他更为强壮。
男孩7岁前由双亲抚养。父母从来不用襁褓包裹孩子,而是让他自由生长,还从小注意培养他们不哭不闹、不挑食、不怕黑暗、不怕独处、善于服从的习惯。
男孩一长到7岁,就要离开家庭,接受国家安排的军事教育。从这个时候起,他就要与同龄孩子生活在一起,被编入团队过集体的军事生活,接受统一的训练,遵照统一的法令。
年纪相仿的男孩组成一个团队,从中选出能力卓越、格斗勇敢的成员作为首领。男孩们被要求对首领绝对服从,无论是命令还是惩罚。在集体里,他们练习跑步、掷铁饼、拳击、击剑和殴斗等,目的是增强勇气和体力。集体生活很艰苦,男孩们得习惯赤脚走路,训练时赤身裸体,头发剪得极短,12岁后就不再穿内衣了,一年只能领到一件外衣。他们每天训练完毕之后就跳到冰冷的埃夫罗塔斯河里洗澡,即使是冬天也不例外。他们睡觉所铺的干草是自己亲自采摘回来的,采摘时只能用手,不能用任何工具,所以孩子们的手常常被草割得伤痕累累。
随着年龄的增长,训练也越来越严格。受训者经常举行演习和表演,国王和一些官员还亲自到场观看,鼓励他们进行战斗演习。有一种演习是分成两队进行搏斗,在搏斗的前一天晚上,男孩们用小狗来祭神,据说是因为狗机灵、勇猛。祭完神,他们还要同公猪搏斗一次。第二天,男孩们开始正式的搏斗。双方赤手空拳,没有护身的披挂。搏斗的时候,可以拳打、脚踢、用嘴咬,甚至允许挖对方的眼睛。经过残酷的搏斗,打倒对方的孩子便能获得荣誉。
在团队里,斯巴达人从7岁到20岁的10多年中,每年要受鞭打一次。这并不是因为他们犯了什么过错,而是一种锻炼服从性和忍耐力的训练。他们跪在月神阿尔忒弥斯的神殿前,任火辣辣的皮鞭如雨点般落下,却不许求饶,不许喊叫。挨打的人,自始至终要面不改色、一声不吭。每年都有人被鞭挞至死。严冬里,队员还要脱光衣服或者只穿单衣到野外去,不准打哆嗦,甚至不允许表现出畏缩的样子。斯巴达就是通过类似的一系列残酷的训练手段培养青少年,使他们具备吃苦耐劳、服从命令和机智勇敢的品格。
在饮食方面,团队中饭食的分量很少,首领不让队员吃饱,却鼓励他们到外面偷东西。无论是菜园还是公共食堂,只要能吃的他们都要偷,偷到了是光荣。如果偷窃时被人抓住了,回来还要挨一顿重重的鞭打,因为他偷的本领不高明。传说有一个少年偷了一只狐狸藏在胸前,还没有来得及逃开,便被人喝住了。他面不改色地回答对方的盘问,任由狐狸在衣服里面抓咬他,用锐利的爪子扒出他的肠子。为了不让人发现,他强忍着常人无法忍受的剧痛,直到被狐狸咬死。
少年到20岁时完成了训练,进入成年人的行列,开始过集体的军营生活,接受10年正规的军事训练。此时他们可以留长发了,据说长发可以让他们看上去更勇猛。过了30岁,斯巴达人才能结婚成家。然而夫妻两人只能在夜晚悄悄相会,度过一段短短的美好时光后,马上要回到军营和其他伙伴一起生活。直到生下孩子,夫妻才能在白天见面。
结婚并不代表着集体生活的结束,他们必须参加一种称为“斐迪提亚”的公民社团,每团15人;平时一起聚餐,一起扎营,战时就是一个作战的小队。他们还必须每天出操,时时刻刻准备应征入伍,直到60岁退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