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本官知道你早有如此决心,自然不会觉得,你是以为本官玩忽职守,而是真正的忧心我大乾,忧心我平阳啊!”
陈锦年盯着诗词发呆,他看来看去,隐隐间总觉得在哪里见过。
可是细想,他又想不起来。
说句不客气的话,这首诗的确寄托了对国家的深深思念,但硬要说文采,其中的含金量并不高。
废话!
他可是从现代穿越来的人,上下五千年的文化积累,这种诗词怎么可能入的了他的法眼?
再说了,大乾立国时间不到百年,根基不深,崇尚武力,文化算是新兴,毕竟没文化一个国家也生存不下去。
因此陈锦年看不起大乾诗词,还是从骨子里产生的感觉。
回到现实。
王文充却是已经反应过来了,他急忙问道:“途安,你的意思莫非是,此诗出自平乐之手?”
“哦,对了,大人还不知道!”
洪途安眼中的狡黠越盛,他玩味的笑道:“这首诗,乃是当初平乐进京赶考,得以秀才之名做的题。不久前下官意外见到,便是买了过来,打算在秋酬大会上表彰平乐。”
“人才啊!”
王文充看向陈锦年的眼神越加喜欢:“平乐,没想到你才华也不低,待来日你到兖州,我让我女儿带你去参加文采大会如何?”
陈锦年被搞得发愣,心中直叹奇怪。
洪途安此举定然不是为了帮自己,这老家伙如果真有那种诚意,自己也不至于把酒方藏起来不给他了。
可如今,确确实实的是,洪途安拿出此诗,让自己的名声更上一层楼。
“全听王刺史安排,学生定当赴约。”
陈锦年随口应了下来,他也不禁想起了一些往事。
前身自小恃才而骄,曾上京赶考三次,可惜前两次皆因看不透官场的潜规则,最后落榜。
第三次前去京城,前夜受了风寒,他迷迷糊糊中进了考场,发着高烧做下此诗,所以记忆不是很深刻。
不久后,出榜之后前身得了秀才,他竟然魔怔起来,自认为那日赶考,做下了鬼才之诗,奈何得不到朝廷重视。
前身因此买醉,染上五毒,终日流离于风月场所,一边骂朝廷,一边觉得天妒英才,于是变成了个彻彻底底的无赖。
想到这里,陈锦年不禁为前身庆幸,如果真是前身得到王刺史的肯定,恐不好会发出什么逆天发言,咒骂圣上之类的事。
“平乐才华在身,只可惜朝中人看重的不止如此,惜得刺史大人赏识,今后定能有所作为,可喜可贺啊!”
洪途安的话音,把陈锦年给拉回了现实。
他摇摇脑袋,很是谦虚的笑道:“都是大人谬赞,学生有几斤几两,心中有数。”
洪途安见状,嘴角的笑色更是高扬,突兀的高声喊道:“诸位来宾,此诗乃是我们平阳县陈老板所作,本官建议,诸位都得通读背诵,如何?”
“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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