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方咬住顾雨胳膊,一阵强大的电流通过她身体时,她还是用力的将匕首插入了它的脑袋。
它的血,是蓝色的,粘稠的。
瞬间将顾雨的手给糊住。
对方在那种情况下,还要张开嘴,扑过来要咬死顾雨。
情急之下,顾雨看见了老板留下来的外套,也顾不得其他了,直接用外套裹住对方的脑袋,然后用力的一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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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是用尽全力,才把对方的脑袋给卸掉。
怪物的身子不停的抽搐,随着一阵噗嗤声,那被衣服包裹住的头,忽然爆了。
所幸,衣服全都兜住。
不幸,是衣服尽毁。
看着满屋狼藉,顾雨深呼吸一口气,只好跌跌撞撞来到厨房,用了大量的洗洁精,才将手和武器上的粘稠物,清洗干净。
如果每次上网都这样,她这个家,可以不用住人了。
于是顾雨下定决心,她得赶紧充了手机话费,然后关闭电脑。
再次来到电脑前时,网速已经恢复了正常的速度,顾雨正松口气,却发现屏幕中,好似有一只巨大的飞蛾子,挡着她的视线。
顾雨伸出手,电脑屏幕干干净净啥也没有。
她再次将视线移动到电脑前,发现仍然有那只巨大的飞蛾。
顾雨想起了上网规则的第四条:
当你发现自己头昏眼花时,请立即护眼休息,请勿长时间待在电脑面前,要劳逸结合。
是她眼睛累了?
可问题,她刚刚才跟怪物大战一场,什么时候长时间待在电脑前了?
她看了一眼墙上的钟,只一眼,顾雨就发现了问题。
时间又被偷走了。
她印象里,自己洗了手才坐下来,但实际上,那一瞬间,过去了二十分钟。
任何眼睛一直盯着一个地方二十分钟,不花眼都是不可能的。
什么时候中招的?
顾雨咬破了唇,血腥味一瞬间在她口腔里漫延开来。
她揉了揉眼睛,那飞蛾似去不掉的阴影,如影随形。
她只好立马闭上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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