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灵界不过只是清微仙域的一个曾经的凡界。
混沌金虽然是死去了的混沌,但是可以想象,一个凡界与整个混沌的差距,可以说大海与沙砾之间那么大。
虽然从实用性上说,被炼化的一界远比混沌金更容易炼化,但是人心总是苦不足的。
当琉璃净瓶和混沌金放在一起时,如果只能选择其一的话,傻子都会选择拿走混沌金。
一旦炼化,便等于拥有了整个混沌的力量,这种诱惑力实在是太大了。
是,炼化混沌金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那只别人,谁特么敢说老子不能炼化?
比如秦其峰,在他手中的其中一枚混沌金,竟然在随意变化形状。
甚至为了证明此物已经被他彻底掌控,这块混沌金所变化之物,全是他们当前客厅的物品。
秦其峰再厉害,归根到底也不过是个凡人而已。
他能做到,其他人未必也无法做到。
事实上无论周写晖还是金悟天,都没猜错。
不仅蒲杰,伍仙月和秦映霜照样可以非常顺利地进行炼化,否则秦其峰也不会将此物赐给他们。
混沌金真正困难的不是炼化,而是怎么得到此物。
也就是打不过秦其峰,要不然不仅是周写晖,恐怕金悟天也会忍不住出**夺了。
当然,秦其峰还没那本事将噬魂杖运用得如使指臂,一切都是蒲杰在按照秦其峰提示在自由发挥。
而且这玩意儿的威力吧,反正对蒲杰而言,真是一言难尽。
厉害确实厉害,可是蒲杰实在是太渣了。
秦其峰见得已经达到预期效果,便示意蒲杰将噬魂杖驱动进入自己的衣袖中,又随手收起了千千结,这才慢条斯理地道。
“金道友,种族成见这个东西,你说他重要,确实重要。
但是纵观人类发展史,其实也就那么回事了。
假如人类一直固守这种观念,永远都无法从树上走下来,并最终成为这个世界的主宰。
可以预见,天道走向并非一层不变。
比如现在,天地规则波动极大,说不定明天这个世界的规则会变得更适合蝼蚁成长也未可知。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和天道对抗,真的毫无意义。
哦,这话我曾经跟七绝也说过。”
金悟天又是一阵战栗,他费了很大劲才控制自己不将目光投向蒲杰,免得引起周写晖猜疑。
但是他实在搞不明白,秦其峰为什么要在这种环境下点破蒲杰的身份。
其实蒲杰自己也懵逼,这算什么?
他心念急转,迅速编好了一段说辞,以众生语传递给了金悟天。
“稍安勿躁,我也没想到他竟然看穿了我的身份。
实不相瞒,当初我与你那番说辞,便是秦伯父当初亲口所言,对我触动颇深。
大约近百年前,他曾于枫林瘴地收伏过一名妖修,我恰好当时也在场。
我以为他只是在劝说那头妖修,没想到竟然也是对我而言的!
我认为他没有恶意,否则怎么会让我当女婿。”
当然,仅仅是说给金悟天听,万一秦其峰又改变一套说辞,蒲杰就得抓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