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里,沈清溪由于宿醉,脑袋晕晕的痛,沈家和砸了许久的门,才把沈清溪吵醒。
“沈清溪,你媳妇在我的人手中,要想救你媳妇,你立马跟我到医院去割肝救爸。”
沈清溪一打开门,沈家和就迅速说出了自已的意图。
沈清溪一秒酒醒,对着沈家和黑胖的脸就是一拳。
“妈的,敢骗老子,找死是吧?”
沈清溪下意识认为,沈家和说的是谎话,小云好好的在屋里睡觉,怎么可能被人掳走。
“沈清溪,我没骗你,夏云真在我们手中”,沈家和擦了擦嘴角的鲜血,说的一本正经。
沈清溪这会已经完全清醒过来了,看到沈家和的表情,知道他说的是真的。
按捺住愤怒的心情,轻轻扭开旁边一间房子的门,里边空空如也,扒在门把手上的手抖了一下,随即强装镇定。
用漫不经心的口吻对沈家和说道:“行啊,只要你带我找到小云,我就去医院给沈致远捐肝”。
“这?”
沈家和没想到沈清溪这么轻易就答应了下来,倒有点不知道该怎么接招了。
反应过来后,沈家和认为沈清溪一定是忽悠他的,等他带着沈清溪找到夏云,沈清溪铁定反悔。
“我不信你,除非你给我写个字据”,沈家和道。
沈清溪从前被父母灌输,兄友弟恭,诚实守信,这一类的美好品质,前二十年,沈清溪都是这么做的,沈家和觉得只要沈清溪写了一定会捐肝的字据,就铁定不会反悔。
“行,我写”,沈清溪当即回房,拿出纸笔,写下了龙飞凤舞的一行字,还签下了名字和日期。
沈家和拿过字据看的眉头紧皱:“沈清溪,你这写的什么字啊,我一个字都不认识”。
“不认识就对了,我这可是在乡下时跟一位文学泰斗学的狂草字体,看起来是不是很高级很拉风?”
沈清溪搂住沈家和脖子,笑着揶揄:“我说二弟啊,你太孤陋寡闻了,跟不上时代步伐了。再过一年半载,会写我这种字体的人,都要被人高看一眼。”
沈家和纳闷点头:“字写的越是看不清,越是能显示出学问吗?”
“那当然,要不怎么凸显学识呢,能人就是要会他人所不会。”
沈清溪继续给沈家和洗脑,见这小子懵懵的,索性拿过那张字据读给沈家和听:“我沈清溪,在此立下字据,若今日我妻子夏云安然无恙,明日我便到医院去给父亲沈致远捐肝,若有反悔,天打雷劈。立字人:沈清溪。”
“这下该相信了吧?”
沈清溪拍拍沈家和肩膀,淡声道:“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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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旧厂房里,夏云睁开眼睛,只感觉脑袋闷闷的痛,身上异常燥热,看到守在一旁似笑非笑的张红芳。
夏云厉声质问:“张红芳,你对我做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