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二也把胸脯拍得咚咚响:
“老三,走走走,咱们现在就去找鸡!”
李卫民:“……”
就在两兄弟兴奋不已的时候,李父兜头给他们浇了一瓢凉水:
“老大,先别高兴得太早,你就算进城当了临时工,工资也要上交咱们大队,你忘了?”
“啊?”
包括李卫民在内,兄弟仨全都呆若木鸡。
这年头有个政策,叫以工代干……
哦,不对,应该是亦工亦农。
以农民的身份,外出务工。
既然身份是农民,关系在生产队,挣的钱也自然归生产队所有。
这种情况,在很多地方都曾经出现过。
农闲的时候,生产队派人外出务工,挣的钱归生产队,生产队给那些外出务工的社员算工分。
也就是说,李老大和李老二,包括李卫民在内,都是向阳大队的社员,他们挣的每一分钱,原则上也该归向阳大队集体所有!
当然,理论是理论,实际执行起来并没有那么苛刻。
尤其是像李卫民这种不通过大队,自己在外面找的临时工,一般都是象征性给生产队交一部分钱,剩下的工资归自己支配。
至于给生产队交多少,自己留多少,那就要看生产队干部的决定了,没有一定之规。
有的地方挣十八,就要交十五。
也有的地方挣三十,只需要交五块。
甚至还有更极端的,挣十八就要交十八,一分钱也不能留!
当然,还有另外一个极端,就是一分钱不用交,挣多少都可以自己留着,只不过工分就没有了。
没错,如果给生产队交一部分工资,是有工分的,同样和其他社员一样分粮食。
这里头的具体操作非常复杂,因为临时工是没有商品粮可以吃的,如果生产队不给分粮食,就要吃高价粮,谁也受不了!
当然,有些单位比较牛逼,也会给临时工发些补助粮票。
各地的政策不同,情况也都不一样,不能一概而论!
向阳大队因为最近几年都没有自己找临时工的人,李家三兄弟一时竟然把政策给忽略了。
“爹,娘,不用担心,我想洪书记不会让咱们交太多,本来临时工就挣不了多少工资,顶多也就是交个五块八块的!”
听李卫民说很可能每个月要交五块八块,李家人全都心疼得不要不要。
不是一个月,而是每个月都要交,加在一起,相当于多少工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