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莹莹咬着唇,哼了声:“我看他就是不欢迎我,沈菱,你说我有那么讨人厌吗?”
“哪里讨厌了。”
沈菱捏了捏方莹莹的娃娃脸蛋,“多可爱啊。”
方莹莹觉得有道理地点点头,“我也这么觉得。”
所以,不是她不够好,而是邹国栋不懂得珍惜。
自我安慰了一番,方莹莹又恢复了以往的开朗。
“走,咱们去转悠一圈。”
两人也没往远走,毕竟这里是军营,不好四处瞎溜达,只在生活区转了一圈,这里一大片都是战士们的宿舍,除了单人宿舍还有略微大一点的多人宿舍,除此之外还有理发室和运动场。
不过家属肯定不能住这里。
随军家属应该有单独的家属院。
这一点沈菱猜得没错,等晚上陆越一回来就告诉她已经申请了家属院。
“应该很快就能批下来,你喜欢楼房还是平房?”
“平房是独立的小院吗?”
沈菱喜欢清静、接地气。
这个年代楼房肯定是香饽饽,可她还是中意独门独院的平房,关起门来过自已的小日子,院子里还可以开垦出一片地来用菜,再种几株葡萄,搭个秋千,闲暇时可以品着葡萄荡秋千,想想就美的很。
“如果有院子的话我喜欢平房。”
陆越扬眉浅笑,“好,满足你。”
他不笑的时候看起来似冰山一样冷漠,一笑起来倒是有种冰雪初融的反差感,眼角上翘勾起个好看的弧度,少了几分疏离,多了几分清朗的少年感。
看着就特别养眼。
其实陆越也不过二十三岁,比后世的自已还三岁,还是个弟弟呢。
沈菱心情很不错。
有种老牛啃嫩草的感觉。
“我还想往院子里搭一架秋千。”
“没问题,你可以好好想想需要往家里添置什么东西,列个清单给我,到时候我来解决,或者我们可以一起去市区的百货大楼挑选。”
“我想要什么你都能满足?”
“只要在我能力范围内,尽管提。”
陆越很好说话的样子,莫名就让沈菱觉得捡到了宝。
她觉得自已得好好想想,毕竟过日子就要有个过日子的样子,能在合理范围内尽可能让自已过得舒适最好,可别搞没苦硬吃那一套,不过眼下还有更重要的事情。
“对了,你有没有一个叫李大华的战友?”
话题跳跃的太快,陆越怔了一下才答,“李大华?”
“对,木子李,大小的大,中华的华。”
沈菱说得很详细,顺便将信拿出来展开。
“你过来看。”
她招呼陆越。
陆越走过去。
他个子很高,足有一米八五,而沈菱只有一米六,两人之间相差二十多厘米,一个高大,一个娇小,身高差格外明显,却也异常和谐,因为占尽身高优势,只要一低头,女儿家胸口的风光就一览无余。
“这封信就是这个叫李大华的人以你战友的名义寄来的,他在信中说你意外牺牲,我不相信,所以才特意来部队这边求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