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情这不是捡了个宠物,而是养了个主子!
她把沈砚叫到自己跟前,给他下了正式通牒——三日之内,把林予夏送走。
那一年,沈砚二十岁,正在上大学,尚未踏入家族企业,是个纯粹意义上的富二代。
他诧异地问母亲:“为什么?”
王菡说:“因为她不配住在这里。”
她将祖母绿项链失窃一事的原委向沈砚复述了一遍。
沈砚见过那条项链,是外婆留给母亲的传家宝,对王菡而言很珍贵。
他听完母亲的话,当即说:“不可能!小予绝对不是这种人!”
语气笃定,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
那样子,像极了无脑袒护自己心上人的恋爱脑。
王菡心里的预警线,当场崩断。
她儿子二十了,英俊多金,却没有谈过一个女朋友。
她曾经怀疑过儿子喜欢上了这个养在别墅里的小金丝雀。
但见他们年龄相差太大,又总是以兄妹相称,便自己打消了这个想法。
但那一刻,被她踩灭的想法又冒了头。
若没有失窃一事,若自己儿子真的喜欢这丫头,等这丫头再长大一点,也不是不能促成这门婚事。
林家虽不及沈家实力雄厚,但也算财大气粗,与林家联姻不算丢面。
但出了这档子事,林予夏又是这样一副死不悔改的态度,王菡是无论如何也不允许这两人在一起了。
母子二人在客厅里起了争执。
躲在房里的林予夏又怎会听不见呢?
她默默在屋里收好了行李,推开门,走了出来。
十二岁的姑娘,五官还没长开,个头只到沈砚的下巴颏,但已经是个美人胚子了。
两眼通红,半张脸微肿,深深垂着头。
沈砚一见她这副样子,心都揪成一团,走上前去,温柔地将人揽进怀里。
“小予不怕,哥哥相信你,你哪儿都不用去,谁都赶不走你。”
林予夏缓缓抬头,倏然淌下两行清泪,第一次对她哥撒了谎:
“哥,我想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