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宝到车站接的弟弟,看着弟弟穿着崭新的衣服,背着一个大大的破蛇皮袋,感觉好笑的同时,也有些心酸。
晚上照例是丁家宝做饭,炖的弟弟带来的野兔,现在丁家宝做饭的手艺还行,最起码没把这好东西糟蹋了。
刘丹父母和他们住的不远,走路也就五分钟,都是烟草局的家属房,只隔一个小区。
野兔肉炖熟后,丁家宝想马上就给老丈人家送过去。但是刘丹说,这个点儿,他们家都吃完饭了。
等一会儿吃完饭,两个人一起溜达着送过去就行。同时为了表扬他这份孝心,还给他了一个甜蜜的吻。
这是丁家宝搬到这个家后,第一次感到这么温馨。这一个多月,除了第一个晚上试床,值得回味,剩下的都是磕磕绊绊的过着。
丁家乐从外形上看,和丁家宝相比,就像武松和武大郎差不多,虽然有些夸张,但确实差别很大。
丁家乐一米八五的身高,一百六十多斤,显得很魁梧。长相也不是一般的帅,就像刘德华与郭富城的合体。
虽然学习不好,但是很不安分,也很招女孩子们的喜欢。从很小开始就搞对象,到现在也没断过。
临来之前在县城,还和认识不到一个月,二十五岁的已婚临时女友,温存了一晚上呢。
虽然没来过市里,但在县里和镇上,也是很有点儿名气的帅哥。
他现在其实就想自己做生意,尝试着收购药材,往镇上和县里的小批发商那里卖。
但是在郭彩莲眼里,就是成天吊儿郎当,不务正业,所以才想起让丁家宝帮忙给找份工作。
在丁家乐看来,哥哥从小学习又好,医术也高。现在在市里,一定是住在富人区的那种大别墅,最起码比自己的一个女友家别墅大吧。
结果一来,看到的景象让他简直就不敢相信,原来城里人也住这种鸽子窝大小的房子,还是一直崇拜的哥哥。
顿时兴奋的心情,就变成了无比失落,这还不如回家种地呢。
在家好歹一年就忙几个月,有时间了进山打猎采药,再做点儿小生意,一年也能挣个一万多两万,关键是总有女孩子陪着。
来这里能怎么样,一个月收入也不知道够不够自己花,最起码这种房子他就住不习惯。所以心里已经开始打退堂鼓,准备择机回家了。
丁家宝对于弟弟的想法是完全不知道,他挺长时间没见弟弟了,心里还是挺想的。
这个弟弟,虽然看着不着调,其实也是很聪明的,也知道家里的不易。他知道弟弟交过好几个女友,有的还被女方家长找到家里要说法。
但是绝对不是那种混不吝,也就是花心一点儿,人性还是不错的。知道帮母亲干活,也不大手大脚的乱花钱。
才十八岁,等再大一点,慢慢多见见世面,磨磨性子就好了。
从刘丹父母家回来,顺便锻炼了一下,两人就一起回了家。丁家乐已经洗完澡了,躺在哥嫂的床上看电视。
看哥嫂回来了,赶忙起来要回厅里,被丁家宝叫住了。说是刘丹要洗澡,先看着电视,等他们俩都洗完澡了,再回厅里。
洗完澡后,兄弟两就在厅里聊了聊,看见丁家乐好像困了,丁家宝才回到床上。
“你说你和你弟是一个父母生的吗?“
“你这是什么话。“
“你弟又高又帅,比那些港台明星都有型。你看看你,咋这么抽抽呢。嘻嘻…“
“我也不难看吧。“
“反正倒是比猪八戒,强那么一星半点儿,估计也比武大郎高点儿吧。嘻嘻……“
“你敢这么贬低我,看我怎么收拾你。“
“你要不怕你弟听到,你使劲折腾。“
“那你小点儿声。“
“你能小点儿劲,我就能小点儿声。嘻嘻…“
“那今天不弄了。“
“这一礼拜也别弄,看憋不死你。“
……
第二天,丁家宝给了弟弟一个公交卡和一份市区地图,让他自己出去转转,熟悉熟悉市里的环境,晚上六点回来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