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萌把碰见明源的事情跟厉传英说了,厉传英的反应是:多嘴多舌。
毕竟她现在刚和两个男朋友分了手,她暂时不想开启一段新的恋爱。
再者,她总是觉得明源很不踏实。
金萌说了句,“好心当成驴肝肺!”
那天,厉传英一个人在饭店吃饭,她自己点了两个菜,有七分熟的牛排,还有别的。
正好,明源也在这里,本来这里就离明源的公司很近。
明源坐在厉传英对面,看她吃饭。
“你看什么?是不是看我失恋了两回,觉得在看热闹!”厉传英问。
“没有。你现在什么心情?”明源问。
“看破红尘了,想出家!”厉传英一边大快朵颐地吃肉,一边说到。
“出家?”明源看了一眼厉传英盘子里的牛排,“出家人的吃相可是挺斯文的!而且人家也不吃肉”。
听到明源的取笑,厉传英抬起头来瞪了他一眼。
明源只是低头笑了笑,他刚才已经吃完了饭,看见厉传英的杯子里竟然难得地泡着茶叶,说了句,“怎么?你也喝上茶叶了?不喝酒了?”
“我才不是小酒鬼。戒酒了!要专心做研究!”厉传英喝了一口茶。
吃西餐,喝茶叶,也挺有意思的。
“那喝了茶可就更睡不着觉了!”明源说到。
“我就半夜起来跑步呗,运动对睡眠也是挺有帮助的!”厉传英说到。
明源起身,站起来走了,他刚才已经吃完饭了。
厉传英刚才是去一家公司,回来的路上,正好走到了这里,看见了对面的MING,对面有一家西餐厅,她就进来了。
说不定呢——
竟然就真的见到他了。
电影里有一句话:世界上那么多的餐厅,我偏偏就走进了这一家。
下午厉传英在实验室,果然就如自己所说,把自己全身心都投入到了研究当中。
白天太清醒了,中午又喝了茶,睡不着觉连想都不用想。
她穿了跑步服,起来跑步。
已经半夜十一点半了,纽约的街头行人还是很多。
不知道跑了多久,竟然就跑到了明源的公司。
明源的公司,灯也都熄灭了,不过还有几个办公室亮着灯。
整个大厦外面,也都霓虹闪烁,好像要照亮了厉传英的眼睛。
厉传英走了进去。
保安问她是干什么的,她说是来找明源的。
保安问她是明源的什么人,她说是他的——好朋友,很好很好的朋友。
保安让她进去了。
厉传英没想很多。
没想过保安的言辞,因为是明源的朋友,所以让她进去了。
因为此时——明源在。
她只是觉得这么晚了,那么一个富二代公子早就回家睡觉去了。
富二代,不都是挺纨绔的么!
厉传英的脚步很紧张,每往前走一步,心里就更加紧张。
她走到一扇开着的门前,看到里面的设计师正在设计钻石,璀璨的钻石特别闪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