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源再次回到美国的时候,距离上次隔了差不多一个月。
不是特意回来的,委内瑞拉和美国的业务比重差不多,本来属于宋阳的业务现在明源接下来了,所以,他常常回国内。
这一月当中,厉传英一直没和他联系,他也没和厉传英联系。
回国的第二天,他对着厉传英说,“有没有时间,来我家一趟。”
这种信号,厉传英很懂很懂。
此时的厉传英正在无尽的烦恼当中。
上次,她的父母来美国,一直在美国,还没走,在母亲的赞同和鼓舞下,她要接受唐潜了,而且,她都答应做他的女朋友了。
那是一个下午,厉传英下班,下了很大的雨,她没拿伞。
想不到,唐潜拿着伞在厉传英的单位门口等着她。
厉传英本来想着下了班直接走的,要开车门的时候,看到了唐潜,微笑着看她。
厉传英慢悠悠地走向她,小雨打落了她的头发,她的衣服。
唐潜一脸担忧地看着她。
走近了,厉传英躲到了唐潜的伞下。
“怎么不跑?不怕被淋?”唐潜问到,他揽过厉传英的肩膀。
“不跑啊,科学研究,跑和走淋的雨都差不多的,我干嘛要把自己弄得那么狼狈,我在你面前,可是要保持斯文优雅的姿态的!”厉传英笑到。
唐潜也笑笑,“为什么在我面前?”
“因为喜欢你呗!女为悦己者容,有什么不对么?”厉传英说到。
“今天晚上先带你去吃好吃的,吃完了饭再陪你去逛逛街,买买衣服,当散步了,然后,你把我送回家,可好?”唐潜问。
“我知道,我把你送回家了以后,你肯定还要再把我送回家,送来送去送半夜都送不下!”厉传英又笑,这样的事情,的确发生过一次。
好像只有青春期的小姑娘才发生的事情,果然在厉传英的身上发生了。
厉传英觉得自己青春重来,天天就如十六岁的小姑娘一样。
两个人去吃饭的时候,一个人不请自来。
他们定的是中餐厅的一个包间,非常安静的。
可是一个人大概走错了门,看到了厉传英和唐潜。
他不走了,走了进来。
是闻殿青,阴魂不散的前任。
每个好女孩的人生中都会遇到个闻殿青那样的前任。
果然,闻殿青大摇大摆地走了进来,坐在了旁边的椅子上,盯着唐潜看。
唐潜把他帅,比他有风度,最关键的,比他有学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