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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下文学>林笛儿玫瑰系列(全四册) > 第一章 简约主义(第1页)

第一章 简约主义(第1页)

这很是……哭笑不得!

迟灵瞳无言仰望天空,盼着阳光再强烈点,把她蒸成一缕轻烟算了,省得面对这令人崩溃的场面。

二十四岁,若时空逆转,搁在民国,娃都能上街打酱油了。此刻,她却站在五月明晃晃的阳光下,被婚姻登记处的两位工作人员咄咄催问,是选择跟妈还是跟爸?她很想威猛地吼一声:当初他们结婚时没邀请我,凭啥离婚时一通电话我就得扔下一切忍着晕眩忍着呕吐忍着鼻酸忍着泪水飞车赶来参加?

昨天刚上班,她坐在公交车上,脑子里翻腾着欧陆庄园的设计方案,谭珍的电话来了,让她请三天假,家里出了点事。她整个人像被电了下,青台到滨江一千多公里路,不是很重要的节假日,谭珍和迟铭之不轻易让她回家。

果然,不是件小事。一个月前,有个挺着大肚子的年轻女子找到谭珍,说:”我怀了你老公的孩子,六个月,龙凤胎。”谭珍在宁城大学教经济学,迟铭之在滨江大学教英语,两人都带着研究生,算是高知两个。当天下午谭珍便回了滨江,没要严刑拷问,迟铭之就全部交待了。事情的经过很没故事性,女子叫甘露,西安人,刚参加工作,在滨江大学的后勤处做会计。迟铭之看着她,总想起独自在外的迟灵瞳,遇事就照顾下她。照顾着,照顾着,某天鬼迷心窍,不小心犯了个男人常犯的错误。事后,甘露也没缠着他,甚至还与他刻意疏远。不久,迟铭之听说她身体不好请假回老家看病去了,心中还偷偷窃喜,只当那是一场花非花、雾非雾的梦景,谁知竟然出了这样的人命事故。要不是谭珍拽着,迟铭之就撞墙自尽了。一世的清风明月,最后随了俗流,怎一个恨字了得。无关爱与不爱,迟铭之都必须为他的梦景买单。

甘露只是一五年制大专毕业生,在这件事上,她后来者居上,完胜拥有博士学位的谭珍。离婚迫在眉睫,房子、车和存款都没纠结,唯有迟灵瞳的归属问题,两人觉得应该尊重她的选择。所以说,太过民主,也没那么好,迟灵瞳如是认为。

其实,这样的纠纷婚姻处可以理直气壮地让当事人去法院调解,可是,其中一位工作人员是迟铭之的学生,看着迟铭之那张俨如寒霜打过的面容,她开不了这个口。记得读书时,常看到迟铭之和妻子谭珍推着婴儿车在黄昏的林荫道上散步,迟铭之儒雅,谭珍知性温婉,小瞳瞳可爱得不行,见谁都笑。那情景,多少年一直印在脑海里。同学们说这是幸福的旗帜,我们跟着旗帜走,绝不会错。

今天,这面旗帜倒了,学生心里很不好受。

最不好受的人是迟铭之,他绝望崩溃的样子,似乎被全世界抛弃了。“瞳瞳,你是爸爸一手带大的,你说过等爸爸老了,你会帮爸爸擦口水的。”他觉得自己像是暴风雨中海面上飘着的一块浮木,如果不拽着灵瞳,他就会被冲下深渊。“你五岁时,妈妈出国读博。我给你做饭,接送你上学,和你一块识字、做游戏。夜里,你睡在我的臂弯中,奶声奶气地给我唱儿歌、讲故事,替我捏额头、掖被角,好乖好乖。爸爸真的不能没有你……”

没错,迟铭之是慈父,谭珍是严母,但好汉不提当年勇,活在当下,必须正视现实。迟灵瞳同情地替父亲理理衣衫,他狼狈憔悴得像老了十岁。

自始至终平静得如一面湖似的谭珍突然开了口,她看向迟铭之,眼中掠过一丝隐忍的痛楚:“铭之,如果连瞳瞳也跟你,我还有什么?”

刷地,两行泪从迟铭之眼中冲了下来,嘴唇哆嗦个不停。是的,五十岁的女人离了婚,还有什么呢?

谭珍继续说道:“结婚这些年来,我们从没争过吵过。我的脾气并不好,事业心又强,是你一直在包容我让着我。最后了,再让我一次,好吗?”

迟铭之放声痛哭。谭珍默默低下眼帘,心里像在下着一场雪。

学生与同事面面相觑,这婚还要离么,她们询问地看向迟灵瞳。

迟灵瞳朝外睇了一眼,甘露也来了,站在一棵树下,双手托着肚子,悠然望着远方,神情很是安然。

迟灵瞳深呼吸,右手紧握着左手。据说人在无助时,为了给自己安全和力量,就会下意识地这样做。“我听孔雀说今年是双春年,适宜婚嫁。我决定了,趁着这好年景,把自己也给嫁了。在被我老公收纳之前,我先在妈妈那儿暂存几个月。”这样的答复很和平,应该两方都能接受。

迟铭之的悲声戛然而止,和谭珍惊诧的表情同步:“你有男朋友了?”

迟灵瞳信心十足:“现在还没有,不过,他应该在来的路上。”

“婚姻不是儿戏,瞳瞳,你可要慎重。”迟铭之说完,羞愧地低下头,他实在不是个好榜样。“对不起,谭珍。”这句话他已说了千遍,仍觉得苍白无力。

谭珍回以一叹。

迟铭之净身出户,放弃一切财产,放弃迟灵瞳,放弃从前的点点滴滴。以后,他会儿女绕膝,但是,有些快乐没了就不可复制。

甘露诚挚地向谭珍道谢,谢谢她成全了自己对迟铭之的仰慕,谢谢她给了腹中一对儿女生存的机会。她是做错了事,但是她懂得感恩,懂得取舍,将伤害降到了最低,她珍惜爱情。

谭珍淡淡一笑,娴雅地越过她。

“真讨厌爱情。”迟灵瞳和谭珍打车先走,迟灵瞳看着后视镜里的迟铭之,佝着腰,耷拉着头,哪里还有滨大里风度翩翩的迟教授半丝影子。

“爱情没有错。”谭珍一直绷着的身子软了,她不得不紧倚着灵瞳才不让自己倒下。“是我和你爸爸之间出了问题,如果我当初不坚持去宁大,也许……”

女人是善变的生物,可一旦进入安稳状态,则会变懒,懒得再去千姿百态。男人是最懒的生物,可当感情越来越稳定,则会变得勤快起来,想要给生活添点精彩。她懂了,却晚了!

迟灵瞳心疼地抚摸着谭珍的手背,掌下一片冰凉。她知道妈妈内心不像看上去这么冷静、理智,这次从宁城回滨江办理离婚手续,谭珍没有踏进家门一次,一直住在酒店,可想而知,她有多么的心碎。那个家,大到购房,小到窗台上的一盆植物,都是她亲力亲为。

“我常想,可能同行不适合做夫妻,太知己知彼,像透明人。”谭珍总结经验教训,“瞳瞳,你以后找朋友也尽量避开同行。”

迟灵瞳不然,钱钟书与杨绛,也是同行,幸福相伴到老。一切因果是因人而宜的。她只有一点不甘,这么优秀的妈妈输得太容易。

谭珍摸摸迟灵瞳的头,她没有告诉女儿,她之所以没有为难迟铭之和甘露,是因为她太了解迟铭之,他真不是个坏人,以后的日子,他会活在沉重的罪恶感中,愧疚和自责会把他折磨死。他的幸福已到尽头,所以他哭得那么伤心,而她只能尽量不去恨他,却做不到同情。

傍晚的阳光懒懒散散,穿过车窗照着迟灵瞳的脸,粉粉嫩嫩如婴儿,谭珍心中发疼:“不管我和你爸爸怎样,瞳瞳,你都是我们心中的最爱。”

迟灵瞳抿抿唇,那又怎样呢,现在,曾经那个令人羡慕的家没了。不过,她没流露出内心的情绪,扬起脸,点点头,笑得像花儿一样。

谭珍回到酒店,就忙不迭地收拾行李,准备明天回宁城,她不能再住教师公寓,她要买房,要给女儿一个新的家。迟灵瞳看着她躬腰拖行李箱的样子,背影单薄如纸片,心阵阵地发酸,她说去看孔雀,匆匆跑出了房间。再呆下去,她怕会和谭珍抱头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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