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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不寻常的老人(第2页)

孙鹤予:

1952年6月生,原名孙学梅,昆市公安局官渡分局的一名民警。

1977年1月,与陈耀结婚。

1977年10月,儿子陈果出生。

1982年11月,与陈耀离婚。儿子随她。

1992年12月,与李桥忠结婚,儿子跟随母亲与继父生活。

下面特意还附带了一篇其儿子犯下累累罪行的总结文章:

陈果:罪恶累累的恶行揭露

陈果,一个曾让昆市乃至全国公众震惊的名字,他恶行累累,令人发指。从他年轻时的暴力倾向到成年后的累累罪行,他的一生充满了对法律的蔑视和对无辜者的伤害。

陈果出生于1977年,成长于云省昆市的一个警察世家。然而,家庭的背景并未能阻止他走上犯罪的道路。早年的孙小果便显露出暴力倾向,他常常带着一帮“小弟”寻衅滋事、聚众斗殴。

为了“改造”他,母亲孙学梅决定将其送入部队,但这一决定并不能改变他的本性。在服役期间,陈果并没像其他战士一样严格的训练,反而更加嚣张跋扈,甚至在学校期间就犯下了强奸罪。

1994年,陈果伙同4名青年,在昆市环城南路强行将两名女青年拉上车,并对她们实施了轮奸。这起案件证据确凿,孙小果他们很快被警方抓获。然而,蹊跷的是最后孙小果并未受到应有的惩罚,反而被取保候审,保外就医,逃脱了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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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脱制裁的陈果不但没有悔过自新,反而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1997年,他更是以暴力手段强奸了4名少女,并在公共场所对另外两名少女进行暴力伤害和摧残,致使一名被害人受重伤。

他的行为简直惨无人道:

陈果等人把两个女生拖进包厢后,先是轮番对着她们拳打脚踢,随后又叫人拿来筷子,像古代拶刑那样,交叉夹住张某的手指使劲挤压。

张某痛不欲生,但他仍不满足,又拿起桌上的牙签扎进她的手指缝,还拿烟头去烫她的手臂与腹部。

听着女生的哀嚎,他的暴虐本性愈发疯狂,又威胁张某咬住大理石桌角,接着用手肘狠击她后脑勺,张某牙齿被桌角磕碎了,满脸都是鲜血,当场昏死了过去。

女孩期间昏迷了数次,但是都被他命令用酒甚至是尿给浇醒了,继续承受这些变态的折磨。

。。。。。。

这些罪行被报道后震惊了整个昆市,也引起了公众的极大愤慨。

1998年2月18日,云省昆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陈果死刑!

1998年的时候,许长生还在金海的警校学习,通过电视和报纸的报道,他对这个陈果案也有所了解,到现在也有印象,毕竟这样恶劣的罪行并不多见。

而李林宸这次去见的竟然是这样曾经有着这么恶劣行径儿子的一对老年夫妻,这真是大大出乎许长生的意料。

李林宸跟他们有什么关系,他为什么要去见他们,而且一待就是两个多小时!

这太有意思了,许长生不禁陷入了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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