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说到这银子,就纷纷说要赚了银子娶媳妇了,也要像李三福那样娶个漂亮的媳妇。
结果这些人被赵祥给轰走了,在内心里,赵祥也挺羡慕李三福的,他这是走的什么运,跑趟镖回来还能捡个媳妇。
等李三福从里头出来,赵祥也就不久留了,告辞离去。
李三福拿了五百文的尾款转眼就送到了白锦的手中,说道:“家里的银钱都由媳妇管着,待会上了街,咱们买些喜糖去。”
还掂记着他想要买的喜糖,白锦噗嗤一声笑,看着憨憨李三福,心里却是甜滋滋的。
他们不知道,李三福在白锦的眼中,长得特别的帅气,十七岁的年轻小伙,长得又高又壮,还有腹肌,尤其他这轮廓分明的五官,行走的荷尔蒙。
甚至在他拥有功夫和带着凶像的时候让人惧怕时,他却唯独什么都听她的,即使感觉到不对劲,也不曾质疑过她,这样的男人,她就觉得捡到了宝贝。
或许每个时代的审美观点不同,但是在她的审美观里,李三福若是生在现代,必定是万千少女着迷的男人。
便是这一双有些带着凶相的丹凤眼,她看多少遍都会移不开目光,何况他对自己有时候无意中流露出来的温柔小意,自是外人无法察觉的。
“三福,为什么要买喜糖?”
白锦坐在他身边,感受着他身上扑面而来的热气与荷尔蒙,她明显的发觉他今个儿很高兴,但绝不是因为这五百文钱的镖银。
李三福轻咳一声,囤出一只手握紧白锦柔软的小手,红着脸说道:“因为……昨晚咱们圆房了,我高兴。”
圆房?
白锦噗嗤一声,她连忙掩嘴。
李三福疑惑的看着她,有些古怪的问道:“你这是……在笑我?”
“没……”
白锦强忍着,她越发觉得李三福可爱,他果然好单纯。
也不怪他,从小到大谁会教他这些,连识字都是有钱人家的专利,他庄户出身从小就得为生计奔波。
当然这时代也没有什么传播的途径,他想要得到这方面的知识,完全靠自己去蒙,难怪昨晚上要抱着她睡了。
“你就是在笑我。”
李三福有些不高兴了,他用劲捏住白锦的小手,使她吃痛。
白锦连忙求饶,“三福,我真没有笑你,就是……挺突然的。”
白锦还是哈哈大笑起来。
李三福的脸黑成锅底,拿起她的手朝自己的嘴里啃咬起来。
白锦手痒,赶紧收了笑声,求饶道:“好,我错了,我错了,不准咬我。”
李三福这才放下她的手。
只是没想到旁边的街坊有人骂出声:“伤风败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