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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开始新生活(第2页)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我已经在小店打工近三个月的时间。

每天重复着相同的工作,在别人眼里看来繁重的体力劳动,我干起来却是得心应手,从来没有不堪重负的感觉。

由于我的兢兢业业踏实肯干,老板夫妇对我非常满意,这从他们对我的态度就能看出来。

这期间,他们不但按时给我发放工资,还给我添置了几件衣物。我也在与他们的接触中,逐渐了解了他们的生活习惯和家庭背景。

原来,老板姓王,老板娘姓赵,老家在山东烟台一个农村。老家还有两个孩子,一个姑娘,一个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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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和我年龄差不多大,都在老家上学。他们准备等这边生活稳定了就把两个孩子都接过来。

可能是因为穷日子过怕了,老板特别抠门,老板娘也是特别仔细。

每个月老板娘就给老板三块钱零花钱,以致于老板有好几次都是向我借钱买烟抽。

老板也不舍得花钱买好烟,就是买九分钱一包的金葫芦香烟。

可是老板的烟瘾特别大,每天一包烟有时都不够抽,经常出现入不敷出的现象,“妻管严”的他便只好找我接济一下。

我则在这几个月当中,把老板夫妇交待的活干得地地道道,还把一门做豆腐的手艺学的是滚瓜烂熟。

由于我的存在,饭店的经营老板夫妇基本上不用操什么心,前堂后厨我一个人就可以独挡一面。

不过,我也有点像猪八戒在高老庄一样,能干也能吃。

可能是以前营养太过匮乏,现在的身体对于养分的汲取如同一块海绵浸泡在水里,拼命地吸收。

以致于我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就长高了大半个脑袋,从前穿着有点大的老板的衣服,穿在身上已经是刚刚好了。

城市的生活不仅强壮了我的身体,也开阔了我的视野。

我不仅在这里学会了如何与人打交道,而且还能利用休息时间看客人留下的报纸,这让我充分见识到了以前在农村根本无法想象的世面。

最让我心动不已的是客人送给我的一本书《高山下的花环》,故事的情节让我热血沸腾。

要不是因为自己特殊的经历,我都会因为这本书去参军,去打仗,去保家卫国。

不知道多少次,我都在梦中与敌人在战场上厮杀,一次次被梦中的炮火声惊醒。

我曾无数次幻想,过去所经历的一切要是一场梦该多好,梦醒后,我的生活从现在开始,这才是我想要的生活。

老板将上次买的毛笔送给了我,闲暇时我就用这支毛笔在废报纸上练字、绘画。

很快,周围的邻居、商贩就都知道了我这个能写出漂亮字的伙计。他们有时也找我帮忙写个告示或是信件什么的,我也是乐得帮忙。

他们有时为了答谢我,就给我送一些自家产的水果、蔬菜,我自然都转送给了老板娘。老板娘本身也是个勤俭的人,当然是乐得合不拢嘴。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的缘故,自从我来了以后,小店的生意蒸蒸日上。老板夫妇望着日益红火的小店生意喜上眉梢,看向我的眼神就像是丈母娘看女婿,常常是把我给瞧得怪难为情的。

原本计划小店生意稳定后再把乡下的孩子接过来,可是没想到生意这么快就好起来了。于是老板俩口子决定先把儿子接过来,等情形再好些再把女儿接过来。

接站那天,我同老板一起去的。

当我再次看到省城车站的时候,心头骤然一痛,我又想起了远在他乡的根深,也不知道那个瘸腿的大哥过得怎样?这辈子我还能不能有机会再和他相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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