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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3章 牡丹花与山茶花(第1页)

四处奔跑的百姓无助地躲避,尖叫哭泣着不知所措,无助而惊恐的呼声传出好远好远。加上两军对垒,厮杀声,刀剑相交的刺耳吱吱声,以及临死前的惨叫声此起彼伏。

眼前的这幕,将将回到船舫上的信王暂时还不知道,他从归云斋擒拿了楚函后,急急赶回船舫。

原因是有侍卫禀报:信王妃已经回来了,现在正在船舫休息,等着信王回去。

信王快马加鞭,匆匆返回停靠在码头不远处的船舫之上。

“王妃在二层雅间歇息。”守在甲板上的婢女瞧见信王,立即跪下向信王禀报

信王面露喜色,撩起衣摆,三步并做两步,转瞬间已经站在了船舫的二层。待看清所谓的王妃时,信王心中的愤怒更是达到了极点:“是你!”楚嫣儿穿着男装,挽起了一头长发,赫然一副阿苗在外头时候的公子哥打扮。她的脸部也是精心易容过的,让略微松弛的肌肤并不明显,与阿苗更加相像几分。加之适才

上船时有斗篷遮着,便让人以为她是薛阿苗。

楚嫣儿独坐在这边等信王的时候,还一度觉得太过荒谬,自己才是真正的信王妃,竟要轮到易容成那个假货野种才能坐在这边。

多么讽刺!多么可笑!

信王斜眼打量着身前这个女人,不得不承认,她与小狐狸的面容很像很像。这般有意识地可以模仿,若是俩人站在一起,乍一看,真会被人认作孪生姐妹花。只是细看的话,这个女人更瘦,颧骨更显,下巴也更削尖,且看起来比小狐狸大了不止

五岁。

端看外表,小狐狸还像未嫁的青涩少女,而这个女人却像是孩子都生过的少妇一个。

信王这么带着强烈威压的审视目光,让楚嫣儿的嘴角微微抽动了一下。她很怕这个男人,也清楚这个男人这么看着自己,是在那自己与野种薛阿苗做个对比。

她最恨的就是这个,竟然让那个卑贱的女人长得与自己相似的脸庞。而且还要靓丽几分,让她如何能够接受?在宫里,人人说那个贱。种信王妃看起来高贵,尊崇,是因为她是荣国公府楚家的高贵血液。说她这个太子妃虽然容貌相似,但是气韵相差不止一星半点,因为太子妃出

身乡野,再想装作一朵精贵的牡丹花,顶多也就是路边的山茶花。每每想起自己听见别人的这句议论,楚嫣儿就想掐死那个野种薛阿苗。在御花园当众凌辱自己,还诽谤诬陷自己,而她呢?坐着信王妃,被信王照顾得粉嫩粉嫩的,不但

没有减少狐媚之气,更是让萧亦放在心尖尖处。

楚嫣儿是怎么也咽不下这口气。

她才是荣国公府的长房嫡出小姐,打小被人众星拱月地呵护着。就连在宫里不得势的公主,或是落魄的皇孙贵胄,都不能与她相比。

迟早有一天,她要站在最高处,俯视与凌虐这些个背叛自己,欺凌过自己的人!楚嫣儿心里的这份嫉恨,一日更比一日强烈。却又忍不住,让她想起薛阿苗那张与她神似的脸儿。她恨啊,为什么就是再如何精心打扮,都已经没法回到几年前未嫁前的

娇俏模样。为什么薛阿苗却可以一日更比一日美艳?

有时候女人家就是会钻牛角尖。人与人又如何能这样比呢?一个人显老还是显小,外在环境与经历可以影响,但也全看上天的安排。

就想二十一世纪的明星们,不竭余力地在自个儿脸上下血本,但不是谁都能够冻龄的。四十岁还想看起来与二十岁一般上下,告别PS,现实中的机会可能是千万分之一。

所以阿苗与楚嫣儿大概就是这么个情况,俩人容貌相似,但是细微处,楚嫣儿经不得细看,只稍比较,差异便明显了。

这也是曾经几日不见,见到骨瘦如柴的楚嫣儿时,姜三郎没法一下怀疑她是假的媳妇儿的原因。那一刻的他心慌意乱,以为救出了媳妇儿则关心则乱,只以为媳妇儿病得不轻,再是康健的人儿,病得不成人形,姜三郎只想媳妇儿能够早日康复,如何会想到已经中了

狸猫换太子的一个戏码?

而阿苗也是如此,当初出现在雪山,毅然也是消瘦得很,奄奄一息,险些就没了声息,也就让很多人没想到已经换了一个人。

目下俩人站在一起,加之三年时间过去,心境不同,状态不同,阿苗就算备受煎熬,但上天没有将她的容颜摧残,反而让她越发清丽动人。

而楚嫣儿则显得过早衰老,明明比阿苗小上好几个月,却好像没了这个年岁该有的胶原蛋白,脸部不见紧致。

楚嫣儿也清楚这一点,自己逊色于薛阿苗,素来骄傲的她,无论如何都接受不了。

信王阔步上前,不等楚嫣儿开口说话,大掌已经掐住了她的脖颈。

楚嫣儿知道信王是魔鬼,不好相与,可她这么突然造访,原以为好歹会有机会说几句话。说

但事情不会按着她的想法来发展,不然她就是仙,而非一个不是很聪明,但又不安分的愚蠢女人。

楚嫣儿的整张脸儿涨得通红,额头的筋脉都因为极度缺氧而显了出来。她挣扎着去掰信王掐在自己脖子上的手,奈何力量悬殊,根本没有一丝用处。

楚嫣儿只感觉天昏地暗,视线也越来越模糊。她已然动弹不得,整张脸成了暗黑色。

千钧一发之际,许是濒死前的最后拼搏,她用了所有的力气,终于抬起了胳膊。

信王冷眼看着她,手中的力道没有减轻半分,他厌恶这个女人,更是欺骗他,胆敢冒充小狐狸混上船舫,她既然要找死,那就成全她。

信王憋着一股气,杀人都没法泄愤。而就在这时,余光终于掠见楚嫣儿吃力艰难地抬起的那只胳膊。白皙的手腕上带着一串碧玺手串,色泽艳丽,五彩斑斓,而手串中还串着一截黄金质地的镂空葫芦。因为是戴在手上,又是女儿家的饰物,镂空葫芦也就比指甲盖略大一些。但信王在如此近距离的情况下,还是瞅见葫芦内藏有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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