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笔下文学>韩国素媛案罪犯长相公布!60万人请愿阻止凶手出狱 > 3 章(第2页)

3 章(第2页)

赵斗淳:我要求请律师参与调查,再接受审问。我怎么知道指纹不是造假的呢?」

审问原文

审问原文

「第三次审问(2008年12月17日)

当警方出示指纹比对结果,并指出在他衣服、鞋袜上查到染有被害人血液时。

赵斗淳:我完全没有任何记忆了!」

审问原文

审问原文

也就是从此时起,赵斗淳开始改口辩称自己喝了很多酒,处于醉酒状态,对当天发生的一切完全没有印象。

究竟是什么令赵斗淳的口供和态度发生了变化呢?

这就要提到,在韩国的现行法律中认为:醉酒所造成辨别能力的丧失,和精神疾病相同。

而赵斗淳之所以知道这一点,是因为这不是他第一次犯罪。

根据警方的档案资料显示,在此之前,赵斗淳已经有过多达17次的犯罪前科!

其中就包括了性侵,甚至是伤害致死的案件,这些案件我们稍后再讲,这里继续说赵斗淳是如何与警方周旋的。

与警方打过多次交道的赵斗淳深谙法律,他正是要利用这个法律上的漏洞来帮助自己脱罪。

在对警方的供述中,他称自己:「先是在案发前一天的中午12点喝了一瓶洋酒。

接着又在下午7点之后的30分钟内喝掉了一瓶半的烧酒。

之后又去便利店买了一瓶洋酒,并在一家KTV里一直喝到晚上11点。」

赵斗淳提供的票据

赵斗淳提供的票据

同时,赵斗淳还向警方提供了案发前一天中午购买洋酒的小票做为证据。

对此,娜英的申诉律师提出,赵斗淳一直在主张自己喝了非常多的酒,但除了第一次喝酒的地方、喝酒量之外,其余所说无法确认。

至于他所说的醉酒,醉到了哪种程度,也并没有客观上的证据。

另有法学家也认为:虽然酒精代谢的过程大约需要24—48个小时,但饮酒后的8—12个小时里,酒精在人体内的含量会大大降低。

赵斗淳是在案发前一天中午喝的酒,到案发的时候已经超过了18个小时。

此时他体内的酒精含量应该已经达不到醉酒的程度了,所以不能作为他醉酒犯罪的理由。

而当检方前来调查时,赵斗淳又改了口,称自己是从案发前一天晚上到第二天早上6点为止一直在喝酒,并且把酒的数量说得比之前多了两倍。

这正是赵斗淳的狡诈之处!明眼人可能已经看明白了赵斗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