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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下文学>有哪些拍案叫绝的推理情节 > 2 章(第1页)

2 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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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屋子以前是该仓库的资料保管室,只有大门一个地方可以进出,门对面靠墙处有两座被拆得乱七八糟放资料的木架,屋内有一些叫花子做饭留下的砖块,还残留着部分没烧完的桔梗和破布烂衫。凶器就是地上的砖头。韩队长在解救完人质后,一眼就看出了这起凶杀案问题的关键:既然门是从外面被人用铁丝箍死的,那么可能是绑架者趁几人昏睡时悄悄开门进来杀死了段某。既然存在这种可能性,唐某和赵某为何互相死咬对方是杀人凶手呢?

韩队长立刻提审二人,唐某和教师赵某供述,这座仓库是清末就建的老式建筑,那道门是一道老式的上闩门,他们当时寻找出口时,在黑暗中摸到了门栓。

因为几人是被绑架来的,绑架者至今还未露面,周围一定存在着外部威胁。他们害怕睡着后,会有人悄悄开门进来害他们,几人商量后,段某从那座资料架上拆了一根木棍,插到内门栓上。

插上门栓后,即使外人强行撞门进来,也会发出明显的响动,把他们惊醒。直到第二天早上韩队长他们发现了情况,说明身份,唐某才将里面的门闩撤去。

综上所述,这案子发生在一个双重密室内,里面的人出不去,外面的人进不来。

得到了新的线索,可情况却变得越加复杂了。那个年代,乡下不乏抢劫斗殴杀人的案件,但这种离奇的案子还真是第一次遇到,没多久,公社就上报地区调了专家组来破案。

专案组就位之后,我爷爷他们这群警员为了证实外面的人不能在门内上闩的情况下开门,用了同一个木棍让专家做了很多次实验,结果都没法开门。

那木门十分厚重,而且是单开,门边与门框之间有一个错位,不能直接用刀具,细铁丝之类的东西插进去。

于是,案件进入一个死循环,屋内的两位幸存者互相指责,外人又无法进入,到底是谁杀了段某?为了侦破此案,专案组列举了以下两个无法解决的问题:

专家提出问题后,立刻开始着手准备破局,他们提的第一个法子,就是查看两名幸存者身上的血迹喷溅情况。

经过检测,两人身上都是星星点点的血迹,没有特别明显的喷射状或溅射的迹象,在血液痕迹这方面,二人几乎没有差别。

我爷爷提出猜想,可能是凶手趁段某与另一人熟睡之机,用砖头将其砸死。因为三人都靠得比较近,段某又是背靠墙休息,脑袋向上,血迹没有直接喷到凶手身上,所以两人身上的血迹难以分辨。

第一次尝试失败后,专案组开始做第二个检测。第二个法子是检查杀人凶器砖头上的指纹,但令人惊讶的事情又发生了,两人的指纹均在砖头上有残留。

唐某和赵某承认,当时因环境黑暗,为了自保,他们在睡前确实摸了些砖头过来,以防止绑架者的突然袭击。

做了多次的调查,虽然受限于破案技术没有找到直接证据,但两人的嫌疑依旧没有洗脱。

当时有一个高校老师见识比较多,给专家们寄来一封信,说这可能是凶手在被幽闭时出了心理问题,因极度恐慌导致神志错乱,激情杀人。

这种说法当时一度被采信,但因为没法分清楚到底是哪个人出了问题,这种思路还是被放弃了。

很快,我爷爷又提了一种想法:有没有可能是这个段某半夜起来撒尿,回去睡觉时滑倒在地,太阳穴刚好撞到了砖头棱角上,自己意外死亡?

然而经勘验还是否定了这种推测,死者头颅侧面至少有两处伤痕,这明显是两次击打造成的,不可能是意外,一定是蓄意杀人。

还有警察提出,会不会是这两人合谋杀死受害人,然后互相指责,故意将案子引向僵局,让人无法破案呢?答案显而易见不是。

如果是合谋杀人,他们完全不必承认曾经在门内上闩的事情,这样就可以把杀人罪责推给屋外第四个人。这是更合理,更没有风险的回答。

又有人提出,是不是这三人中,有屋外第四个人的同伙?他悄悄打开了内门栓,让屋外第四人进来。

可是这种假设没什么意义,如果屋内的同伙这么做,他实际上是将自己置于杀人嫌疑当中。

后来又掉头去查弄晕他们的第四人,但是所谓的纸条都已经不见,查不到笔迹。再查谁有办法弄到氯仿,结果还是一无所获。

★★★

案件似乎到了死胡同,对两个幸存者的处理很难办。要定他们罪,没有确凿证据;可不定他们的罪,谁来为死者的生命负责?

公安们发了狠,动了些熬人的手段。可无论怎么提审,那两人就是死咬对方,坚决不承认自己的罪行。

放他们出来,群众和领导们都有意见,杀人凶手很明显就在里面,他的社会危害性极强,放出来一定是个隐患。

两人只能一直关在看守所里,公安干警也都期盼着能有新的证据出现。

没过多久,当时提出幽闭恐惧的大学老师又来了一封信。他建议把两个当事人重新带到现场去,再度将门锁死,把他们留在里面复原现场,看看他们能不能想起什么来。

公安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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