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史徳嫣是天字号一等的客房,而她太和却只是二等!
“或许,在阿史那曜眼里,我根本就比不上阿史徳嫣!”
“哼,狗眼看人低的势利小人。不就是阿史徳嫣的部落还有几万精兵嘛。阿史那曜就如此讨好,真真下贱!”
说实话,别看太和公主一直后悔当初逃婚,导致她没能嫁给阿史那曜。
但她并不是真的喜欢阿史那曜这个人。
她只是想要阿史那曜带给她的庇护、富贵等。
太和公主其实是瞧不上阿史那曜的。
原因有很多——
一,阿史那曜从进京起就开始伪装。不学无术,吃喝嫖赌,位列“京城三害”之一。
二,阿史那曜不是世家,连寒门都算不上。拥有一般世家血脉的太和,怎么可能看得上区区一个马奴之子?
三,阿史那曜但容貌,在沈婳这样能够接受多样审美的人看来,是英俊的、高冷的异域王子。
而在“天朝上邦”的皇家贵女看来,那就是卑贱、粗鄙的胡奴。
就像市井里的胡姬,美是美,却上不得台面。
太和公主作为崔氏的外孙女,她理想中的驸马,是出身高贵、惊才绝艳的世家贵公子!
而不是一个出身差、容貌有异的马奴!
可惜啊,大盛亡了,她的父皇也成了太上皇,现在在京城当家做主的人,恰是她曾经无比看不上的阿史那曜。
太和公主的骄傲,又在“西行”的路上,被一点点地抹去。
如今,她只想过安安稳稳、吃喝不愁的日子。
为此,她不惜委身阿史那曜,更不惜跟个胡虏女子称姐道妹。
“……我已经这么卑微了,这些人却还如此‘不识抬举’。”
太和转身离开,回到自己的房间,越想越气。
阿史那曜!
阿史徳嫣!
全都是让她鄙夷又厌恶的人。
可现在,连他们都不把她当回事儿。
太和坐着窗边,呆呆的望着窗外。
时隔大半年,京城已经变了模样。
不是说外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城墙还是那个城墙,皇宫也还是那个皇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