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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偷鸡不成蚀把米(第2页)

妇女主任一拍桌子,沈春花这才发现自己已经大汗淋漓。

她哆嗦着说,“我说!我全都说!鸡,是我偷的……”

大队部的灯亮了一晚上,闹这么大的动静,不可能安安静静的解决。

第二天,就连村里的狗都知道沈春花大半夜偷了蒋家的鸡,不止偷了,还藏起来偷偷的吃掉。

明明宋清风也吃了鸡,但宋清风选择对这事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肉他照吃。

但怎么回事儿丁点儿不打听,沈春花也把所有事情都揽在自己身上。

这下她在周边这些村子的名声算是臭了,以后不管她在做什么,都摘不掉脑袋上顶着的偷窃的名头。

宋清风作为她的丈夫,名声也跟着臭了,他不再是宋清风,他成了“那个小偷的男人”。

沈家也不太待见沈春花,甚至反感沈春花回家。

就因为沈春花,沈耀祖刚说好的亲事黄了,沈保国因为这事大骂了沈春花一通,王桂兰也哭唧唧的没给沈春花好脸。

在宋清风那儿,沈春花得不到任何温柔对待,回娘家家门又进不去。

走到哪儿,都有人对着她指指点点,沈春花发现自己就这么成了一个无家可归的人。

比上一世还惨,那时好歹她还有个地方住,有顿好饭吃。

最让沈春花心凉的是宋清风的态度。

她为宋清风承担下所有,宋清风却一个笑脸都没给她,哪怕对她说一句暖心的话,沈春花都不能这样。

她突然醒悟了,靠谁不如靠自己,这些男人都一样。

她有着领先这个时代几十年的思想和经验,为什么不靠自己去外面闯出一番天地,而总想着要靠男人?

沈春花这才明白过来,自己或许重来一回,不是要做依附男人的菟丝花,而是要自己拼出一片天的女强人!

于是,在某天夜里,趁着宋清风熟睡,沈春花摸走了他仅有的几毛钱以及几件儿衣服,悄悄离开了刘家堡子。

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儿,也没有多少人在意。

就连王桂兰这个亲妈也只是哭了几声,刘军建议她去警局报警,王桂兰嘤嘤嘤的说不想麻烦别人。

她相信沈春花不是那不懂事的孩子,会自己回来的。

王桂兰想的很简单,再报警事儿就闹的更大了,她家耀祖还咋娶媳妇儿。

刘军:……

没办法,他只能自己跑一趟,把沈春花这个失踪人口报上去,跟警察说了些具体细节。

警察那边给了一个他们一定会尽力,让刘军回去等通知的话,这事儿就算这么结束了。

沈春花一解决,沈温欢就得劲多了,只要离开这个村子,其他的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外面的世界哪有那么好混。

鸡都让沈春花吃了,还有一个活口当天晚上也嘎了,只能补偿方丽娟五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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