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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遇见你是最好的时光 7(第2页)

她“嗯”了一声,其实没有吃。回来后全寝室的人都不在,她就忙着洗衣服洗床单洗被套,几乎把全寝室能洗的东西全都洗掉了。从中午到黄昏,她用掉半袋洗衣粉,手泡得起了褶,可是心里老觉得空落落的,整个人不能闲下来,仿佛一闲下来,就不由自主地难过,只好把寝室里里外外的地又拖了一遍,还把窗户玻璃全都擦干净了。

擦窗户的时候正是黄昏,满天绚丽的紫霞,紫得发蓝,像一方染透的丝绒。校园广播里正在放《Mylove》,和声部分那样美,就像这个暮春的黄昏。她踩在凳子上认真地擦着玻璃,一丝不苟地抠去每一个细小的黑点,湿抹布沾洗衣粉擦过,再用湿抹布擦掉泡沫,最后用干抹布抹干净。呵着气,每一扇玻璃都晶莹透亮,亮得就像根本没有。

广播里的歌声悠扬:

“IwonderhowIwonderwhy,Iwonderwheretheyare……”

像不存在,像没有。

“Toseeyouonceagain,mylove,ItrytoreadIgotowork,Imlaughingwithmyfriends……”

楼下都是去打饭打水的人,拎着各色的保温瓶,广播的声音那样嘈杂,可是没谁留意在听。远处都是树,纵横交错的林阴道,古老的楼幢掩映在绿树丛中。

她把脸贴在玻璃上,冰冷冰冷的,还有洗衣粉那种添加剂的香气,而天一分一分地暗下来。

然后,孟和平就来了。

以前她也觉得他高,但今天他仿佛又高又远,她连仰头望他都觉得吃力,而他的声音都像是离她更远了一些,她不得不微笑倾听他的话,他说:“来,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她跟着他一直走,风起得更大了,吹乱她的长发,她觉得冷,可是没有做声。

他也一直没有说话。

从一条林阴道到另一条林阴道,出了东门,又进了他们学校的西门。她跟着他一直走,一直走,穿行在校园里,他紧紧握着她的手,就像是害怕一放手她就会消失一样。

他攥疼了她的手指,最后才说:“到了。”

是一座小礼堂,有时艺术系表演什么节目,或是大学艺术团排练,都在这里举行。不知孟和平从哪里弄到了钥匙,带着她走进那黑漆漆的礼堂里。

他打开过道里的一盏小灯,然后将她安置在第一排中央的座位上,转身就进了后台。

过道里那唯一的小灯也熄灭了,她坐在静谧的黑暗中,舞台上追灯突然亮起,硕大的圆形光圈,像是一轮雪亮的满月,而那轮银色月轮的中央,是一架黑色的钢琴。

他从幕后走出来,缓步踏进光圈,就在钢琴前坐下,佳期从来不知道他竟然会弹钢琴,更不知道他竟然弹得这样好。

他弹的是《山丹丹花开红艳艳》,佳期从来不知道这首歌还可以改编成钢琴曲。起先乐曲轻柔舒缓,像是春风拂来,黄土高原上天高云淡,而绿意方生。中间高潮部分却如同欢快的浪潮,一浪高过一浪,每一个音符轻盈地跳跃在琴键,仿佛一枝枝山丹丹绽开在沟壑,花开得艳红如云。一朵朵挨挨挤挤,直涌到视线中来。每一朵都红得灼痛人的视线,那样多的花仿佛海洋一般,燃遍了漫山遍野。像是火烧云,从天上一直烧到地面,红彤彤的,热烈得像火一样。

她听不出任何指法或是技巧上的东西,只觉得整个舞台成了一叶小舟,飘在花雨如箭的河上,而只有她自己,凝视着这梦幻般的一切。

最后的部分似乎重新舒展开来,一切如同行云流水,重新恢复那种天高云淡、四野旷静,只有一枝细弱却红艳的山丹丹,还摇曳在山谷的风里。

最后一个音符落下之后许久许久,她才想起来鼓掌。

孤零零的“噼噼啪啪”的掌声,在空落落的小礼堂中荡起回声。他站起来,微笑着向她鞠躬,如同最具风度的演奏家谢幕。

礼堂太空旷,隔得那样远,她笑着提高了声音:“你竟然会弹钢琴,我怎么一点也不知道?”

他站在舞台的中央,也得提高了声音才能让她听见:“我的优点还有很多很多呢。”

她说:“我知道我知道。”忍不住就笑了。

他再一次提高了声音问:“佳期,你愿不愿意嫁给我?”

佳期此生永远也不会忘记,永远也不会忘记那间小礼堂,她站在台下墨海似的黑暗里,耳边似乎还回荡着钢琴优美的旋律,而面前空旷的舞台上,他站在一切光源的中央,眉与眼都清晰分明,脸上的每一条轮廓,都那么清晰分明。在雪亮的追灯光柱下,一切都清晰得反而像不真实。连他的整个人,都像梦幻般不真实。这一切都像梦境,像梦一样美得不真实。

他问她:“佳期,你愿不愿意嫁给我?”

【九】

佳期拥有了生平第一枚戒指,小小的白金指环,没有任何花纹,就是最简单最朴素的样子。因为不是名牌,而当时金价又相当便宜,所以不过几百块钱,是孟和平用他自己的补助买的。原来他下午就去买这个了,他替她戴在指上,她的手指非常的纤细,珠宝店的店员向孟和平推荐的号码,谁知仍是大了一点点。孟和平说:“要不我拿去店里换一个吧,人家说可以换的。”佳期却摇头:“我就要这个,拿毛线缠一缠就可以了。”

孟和平说:“那不好看。”

佳期灿然微笑:“我不要好看,我就要这个。”

那个戒指她拿红色毛线细细地缠了半圈,是不太好看,像过去老太太戴的金戒指。在老家东浦古镇上,佳期常常看见老人家坐在河沿一把藤椅上晒太阳,眯起眼睛听收音机里的绍兴戏。老太太满脸的皱纹与银发,手指上戴着枚发黑的金戒指,拿毛线缠过,连毛线都浸润了太多的岁月风尘。可是佳期十分喜欢,那是一生一世的天长地久,再多的战乱离伤,仍是保留了下来,变成时光的记忆,仿佛永恒。

佳期一直不知道孟和平同家里闹僵的事情,只知道他换了一家公司实习,工作非常的辛苦,总是没有时间休息。

有一次她想起来问他:“最近怎么不回沈阳去?”

孟和平正吃着牛肉粉丝,他近来脸颊都瘦下去了,佳期有些心疼地望着他,他只埋头吃粉:“累,懒得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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