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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贫民区的小酒馆(第1页)

叶丰去了哪里?

他其实哪里都没去,一直都在外城待着。

皇都外城不乏令人惊叹的好地方,如仙临湖,如天魁花海。

而那样的地方,大多都建有内城权贵之家的别墅,如皇家别苑。

风景秀丽仙临湖,金碧辉煌大别墅,当然没有普通百姓的事儿,普通百姓便是靠近这些也可以是犯罪。

可这样的地方毕竟只是少数,外城大部分地方居住的还是普通百姓,或者比普通百姓还要贫穷些的穷苦百姓。

有条件的谁不想搬去治安更好、机会更多的内城?能“坚守”外城的可不都是没办法吗?

玉临风将莺歌的尸体带走,叶丰盘坐柳树下发了很久的呆,这才漫无目的的在外城四处的游荡。

他游荡到了权贵之家的别墅区,刚刚靠近,就被几个巡夜的发现了。

此时的叶丰光着膀子,身上还沾着血,看着就不像善茬,可巡夜的比他还要恶,几句喝骂之后便是棍棒伺候。

叶丰没有还手,他心情不好,实在懒得打人。

于是他跑了,那些人把他追到荒郊野地,见实在追不上了才放弃。

这就明白他们为什么被称为“狗腿子”了。

当着狗的面跑和当着他们的面跑,他们的反应与狗出奇的一致。

都费腿。

叶丰继续走着,越走越荒凉,他想找到大路,可大半夜的,外城也不像内城灯火辉煌,想看到大路在何方也不容易。

好在他走了没多久,就遇到了一堵围墙——不是城墙是围墙,看这墙的高度和长度,想来应该是某个大户人家的院墙吧。

沿着院墙,找到正门,或许就能找到大路了。

叶丰这么想着,便沿着围墙前行,正门没见到,倒是看到了一个豁口。

不是倒塌的豁口,而是刻意留下的豁口,那豁口比一辆马车稍宽,叶丰走到豁口处,探头看里面,见到的却是破旧的房子和脏乱的路面。

原来墙里面是穷人聚居的地方,也就是皇都的贫民区。

贫民区当然是脏乱差的,风景肯定也不能好看,于是便有了这面墙。

这面墙的作用只是挡住眼睛,眼不见为净嘛。

叶丰看到了一点亮光,想了想,便走了过去。

那是一个小酒馆。

酒馆很小,一间门面,三张桌子,一条长长的柜台,柜台后有一个老人。

此时正有三个光膀子的精瘦男人围坐一张小桌子。

桌上一盘花生米,一盘蚕豆花,三大碗老酒,精瘦男人们则唾沫星子乱飞的喝大酒、吹大牛。

叶丰走进小酒馆,瞬间吸引了四个人的注意,他也不看那些人,只往空桌子上一坐,道:“给我酒。”

那三个闲汉笑道:“生面孔哎。”

“老张头,他要喝酒,你可注意了,看他身上可不像有钱的样儿。”

柜台后的老人道:“你们仨小子看着也不像有钱的样儿。”

听到老人姓张,叶丰不由得抬头看了他一眼,自然而然的想起了张天元。

“张哥死了,祝哥也死了,不知道他俩的家人现在怎么样,等这边的事情办完,我得去他们的家里看看了。”

叶丰心里想着张天元的时候,老张头把一大碗酒送了过来,叶丰端起酒碗一饮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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