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色铁青的他看着刘统领:“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刘将军不耐烦的挥了挥手:“无论你是谁都不能在市集闹事,这已经违反了淮国律法。”
转头,对明珠就礼仪很是周全。
“光禄大夫,那我们就先将此人带走了。”
明珠笑了笑:“刘将军慢走。”
众人离开后,明珠回到明府中,烦躁的用绢布擦着鞭子上的血迹,脏了她的鞭子。
她抬手摸了摸鞭子没有倒刺的地方,轻叹了一口气。
短短一年,就已经物是人非了。
岁月轮转,十月的淮国秋意阑珊,夏日渐行渐远,天地日渐广袤。
淮国向来有秋猎的传统,一般设在京郊飞花围场,没到这时,沈凌就会在京郊待上三到五日。
草浅兽肥,以礼畋狩,弓不虚发,箭不妄中,此乃人间之乐也。
沈凌最爱的便是骑射,她享受在朝堂上弄权,也享受在马背上疾驰,感受风的追逐。
狩猎在九州各国皇族之间都很流行,骑射又是君子六艺之一,淮国的贵族官员,无一人不会。
哪怕很多出身贫贱的寒门子弟,也会骑射,只是不如世家子精通罢了。
就算是不会的官员,在得知自己有希望伴驾,提前几个月也都在苦学苦练。
天子出行,白刃开路,旌旗蔽空,浩浩汤汤的规模庞大,随行官员宫人车马众多。
沈凌并未食言,到了飞花猎场后,将自己最喜爱的一匹马送给了顾瑾。
此马性情温顺,是她十五岁时,外祖父送给她的生辰礼物,乃是世间不可多得的好马。
听了沈凌的话,顾瑾从她手中接过缰绳,轻轻的抚摸着马光滑柔顺的皮毛,对沈凌笑了笑。
他并不喜欢骑射。
顾瑾的身体无法练武,但并非没有办法骑马,马术他还算精通。
只是他准头不是很好,几乎百发百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