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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 一起去县城(第1页)

接连一整周,孙长元早接晚送,何嘉旺都没有下手的机会。

周六一早,梁书弗从薄被子里爬起来,穿了件外套就起床去灶上。

天气渐渐凉了,早上气温只有十度左右,接下来再降温家里的被子就不够暖和了。

孙秀芹托了同村的王婶子,让她牵线找了她高乡娘家亲戚,买一些他们存下来的棉花,过几天就能到了。

她们今天主要带着布匹去找纪师傅参谋参谋,然后再买一些纽扣,针线之类的东西。

天色微微透着些鸭蛋青色,梁书弗摸黑进了下面的草棚,熟练地摸出藏在灶台上的一根蜡烛点亮。

就着蜡烛的光亮,她掀开灶台旁两个深瓦缸上的草盖,将里的黄鳝抓出来放进塑料丝带编制的软桶里,接着又把田鸡倒进了水桶里,方便等一下将这些东西装自行车上。

做完这些,她用木叉子将挂在草棚顶部竹杆上的竹篮子取下。从里面取出隔夜饭,又剁了两把新鲜青菜叶,打了两个鸡蛋,割了巴掌大的一块咸肉切成丁。

等大铁锅烧热后先用布沾着油在锅内侧润了一圈,再把白花花的咸肉丁倒下去煸炒出油,再倒入打散的鸡蛋,米粒,最后才加入菜沫。

为了省盐巴,咸肉没有浸泡直接下锅,十来分钟后,不用加任何调味的炒饭就出锅了。

“小弗,怎么起得这么早?”

孙秀芹套了一件浅褐色带银丝暗线的对襟盘短褂,这还是她结婚前的衣服,布身已经褪色,却也是她最拿得出手的衣服。

“睡不着就起来了,妈,你怎么不再睡一会?”

昨天晚上她妈研究了一番针线,睡下的时候已经快半夜了。

“这一想到要去县城,我就睡不着。除了看病外,我还是做小姑娘时去过县城,都十几年了。”

乡下人每天忙着糊口,能去乡镇赶集已经是奢侈事,要是能去县城,那都能说上一辈子。

梁书弗搂着妈妈的胳膊,“以后咱想去就去,你要是愿意,咱们还可以住到县城去。”

她偷偷夹带私货,顺势给母亲洗脑。

“县城里现在可热闹了,上次我和爸爸看到路边有许多摆摊的,吃的穿的都有,看上去生意都不错。咱们乡镇还是冷清了点,要赶集的时候才有人气。要是住县里,咱出去摆个摊肯定不愁生意。”

梁书弗不遗余力的游说。

“而且县里买东西比咱们乡镇方便,种类也多。要是住去县城,大医院,大供销社,大厂子,干啥都方便。”

孙秀芹笑着拍了下女儿的脑袋,“这县城再好,也不是咱们的家。咱们的根在这里,亲朋也都在这,去县城做什么?”

她只当女儿是在说笑,“不过我们小弗以后上了大学,就能在县城招工将户口落下,到时候就是县里人了。妈妈爸爸以后经常来看看你,也算半个城里人。”

梁书弗也不认为自己说个一两次,就能扭转父母的心意,况且现在要去县城安家也不好落实,户籍,工作和住处都是问题。

不过来日方长。现在广播里都在播改革开放,这形势一年一个样,他们虞县城靠近海市,过几年肯定是大变样。

两人正说着,梁勇也下楼了。

“炒饭好香啊,一闻就是小弗的手艺。”

“就你狗鼻子。”孙秀芹看他就穿了一件破洞的棉卫生衫,瞪他一眼,“怎么就穿一件。”

“家里水不多了,我去挑个水,身上一下就热了。”

梁勇说着直接拿起提桶,去小叔家打水。

其实他们离大伯家更近,但是大伯和大伯母心眼都不大,挑上几桶水就会说将他们家的井水抽干了,弄得井水浑浊之类的。

所以梁勇情愿多走几步去小叔家打水,而且经过大伯家门口还要当心着不能将水滴到地上,免得被说弄脏了他们的地。

早上五点多,村上的公鸡陆续打鸣,梁家已经吃完了早饭,一家人整整齐齐去县城。

梁勇驮着货直接去县城,孙秀芹问大哥家借了一辆车,载着两个女儿也跟他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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