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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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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总有一杯毒酒,带着人无法抗拒的诱惑,如同河豚的肉,明知道有毒,人还是会冒险去尝。

也许是说多了话太累了,李诸突然开始吐血。他将血迹抹掉,嘴角露出惨淡的弧度:“可惜,命运往往是由不得人选择的,我最终,还是亲手将他推进了地狱。”

那时已是盛夏,猎苑中举行狩猎。

安禄山的近卫队在同罗、奚、契丹、靺鞨挑选的八千“曳落河”勇士,同在猎场比拼。

烈日之下,所有人都使出浑身解数,最为勇猛夺目的两人是安禄山的近侍李诸和呼延烈。呼延烈收获了十只野鸡,六头獐子,一头野猪,一头熊。

而李诸的收获更为惊人,除了獐子、野猪这些寻常猎物之外,他还猎得了一头白虎,令安禄山大喜过望!

唐时以白色为吉祥,白虎更被视为祥瑞。近来北方战局受挫,很多人说,广平王和郭子仪的大军就要打到洛阳来了。

在时局不稳、人心动荡的时刻,安禄山太需要一个“吉兆”来说服将士们,甚至说服自己了!

他当即宣布李诸为“曳落河第一勇士”,官升四品,赏赐金缕衣一件。

李诸翻身下马,在众人羡慕而敬畏的目光中接过赏赐。

尘土飞扬中,呼延烈策马来到李诸面前,爽朗地扬起马鞭:“李诸,这顿酒你非请不可!当初攻克洛阳时,陛下亲自赏赐你夜光杯,如今又赏你金缕衣,得请兄弟喝酒!”

“运气而已。”李诸并无任何得意的神色,“你所得的猎物也不少。”

“是啊。”有士兵在旁边附和,“呼延大哥也是今日的勇士,只比李大哥差那么一点而已。”

“当时我也去追白虎了,但终究不如李诸的骑射功夫,一箭射中虎头!”呼延烈放声大笑:“输给你,兄弟心服口服!”

夜色降临。

水榭亭台之间,李诸备下酒菜,请呼延烈喝酒。

随侍的雷海清穿着绿色春衫,怀抱琵琶的样子像一幅水气氤氲的画。他正准备斟酒,手刚碰到酒壶,被李诸一抬手拦住:“不必了,我自己来。”

少年藏在袖中的手微微一颤,退至一旁。

“来了洛阳之后,很多兄弟都说这繁华东都,让人流连忘返,如今看来果然如此。”呼延烈放目四望,“洛阳行宫夜色美景,令人心神荡漾。”

一只鹰站在呼延烈的肩上,鹰眼如同漆黑玉石摄人心魄,它名叫“枭羽”,是呼延烈千里迢迢从草原带来的。

“看来枭羽并不喜欢洛阳城,瘦了。”李诸喂了鹰一块肉。

“它性子倔犟,”呼延烈的语气丝毫不掩饰骄傲,“当初熬鹰的时候,我可是将它放在绳索上,蒙住鹰眼,昼夜不停地摇晃了六天六夜;用细麻线缠肉喂食,令它饥渴难忍,才将它驯服。后来第一次在雪地里试飞,它的十六根尾羽都被缝住,却刹时像箭一样冲出去!鹰就是鹰,和那些弱不禁风的翠鸟、白鹭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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