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说是范薇,就连凌姝都被李赛斯的‘大度’给惊住了。
“范薇别过去,你只要一过去,他肯定会在后面捅你一刀,换成我就会这么做。”凌姝无比警惕的看着李赛斯,谨慎提醒范薇,生怕一不小心中了李赛斯的奸计。
凌姝的话并非无故猜忌,而是人性本恶。
范薇也着实有些担心李赛斯使绊儿,那句话怎么说的来说,宁可相信世上有鬼,都不能相信男人那张破嘴。见范薇和凌姝驻足不前,李赛斯也不强求,索性耸了耸肩,不再理会范薇和凌姝,径直走到银棺僵尸旁边,抓起银棺僵尸扛在肩膀上,转身走到石门处才停下,像是想起什么来,善意提醒道:“哦对了,地
母已经被我料理了,你们尽管原路返回便可。另外,最好把你们从这拿的东西留下,否则周梦蝶必然会让你们变本加厉的还回来,拿女人的首饰可不厚道。”
“什……么首饰,听不懂你在说什么。”凌姝把脑袋扭开,避开李赛斯的视线,心虚道。
李赛斯轻笑一声,不以为然道:“我指的是什么,你心里清楚。话我已经说到了,听不听是你自己的事儿。”
说完,李赛斯便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明知道误会了李赛斯,范薇也没有丝毫的愧疚,一来是小心驶得万年船,二来李赛斯所做的一切,早已经成为范薇的敌人了,而且还是死敌那种。范薇就算是再单纯,也不会被李赛斯的花言巧语欺骗。
李赛斯追名逐利也好,为了摆脱童年阴影也罢,这些和范薇都没关系。问题在于,李赛斯不能在通往成功的路上,将范薇和段霖当成踏脚石。段霖变成现在这幅模样,可以说李赛斯‘居功至伟’。
范薇暗暗在心里打定主意,以后只要一有机会,必定要给李赛斯奉上致命一击!
“好了,赶紧离开吧。”凌姝在旁催促道。
范薇盯着凌姝看了一会儿,虽然没有言语,但是眼神已经表达了自己的态度。
一开始凌姝还装傻,眼瞅着装不下去了,这才原形毕露,一本正经道:“范薇,我妈说过,吃进肚子里的东西,哪怕是闹肚子也不能吐出来!”
见范薇还不说话,凌姝立刻堆满笑容,谄媚道:“好薇薇,你就装作没看见让我带走吧,大不了出去以后,我分你一半。要不然六四?”凌姝咬了咬牙,一拍大腿:“三七,你七我三,不能再少了!”范薇依旧不为所动,凌姝脸上的笑容在零点一秒钟内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张怒火中烧的面孔:“老娘付出这么大的代价,这些都是老娘应该得的!再说了,老娘还指着这些东西卖了钱做断手再接手术!不
让我带走,别怪我翻脸不认人!为了钱,老娘六亲不认,谁的面子也不给!”
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内,凌姝一脸变了三次面孔,从郑重其事转变为讨好,见软的不行,立刻摆出一副臭脸来硬的。如果不是范薇早已经了解凌姝的为人,兴许还真会被她精湛的演技骗了。看着凌姝死活不肯就范的模样,范薇轻叹了口气,伸手按住凌姝的肩膀,语重心长道:“凌姝,我知道这些钱对你很重要,但再重要也不如命重要。我已经接触过周梦蝶了,相信我,如果你带走这些首饰,
她会第一时间找到你。”
周梦蝶,这是一个很美且带着强烈迷惑性的名字。如果不是事先知道,谁又能把‘周梦蝶’这个名字和可怕的金棺僵尸联系在一起呢。
“我连变成残疾人都不怕,我还会怕周梦蝶?”凌姝眼神坚定,似乎已经下定决心要把东西带走。
范薇深吸了口气,露出强硬的态度:“那你害怕什么?”
“我怕穷!”凌姝脱口而出。
穷的定义是什么?有些人一个月赚两三千,刚刚够生活,却一点都不觉得自己穷。有些人一个月赚两三万,甚至二三十万,仍旧觉得自己很穷。
老话常说的‘穷养儿,富养女’,绝大多数人都将‘穷和富’直接定义为物质,导致养出来的儿女,要么是畏首畏尾,毫无斗志的儿子。要么就是花钱大手大脚,碎钞机一般的女儿。
而恰恰绝大多数时候,穷与富的定义,与人心里有多少东西是存在正比关系的。
像范薇这种连大学都没毕业,不曾工作过,而且亲人死绝的人来说,便从不觉得自己穷,因为范薇甚至没时间去想自己是不是穷。凌姝家里的那些奢侈品,若是全都变现,别说在本地买一套房子,两套都买的出来。凌姝绝对不穷,但她却时时刻刻将自己定义为穷人。她身上的首饰,就算再给她双倍,三倍,哪怕是把于战和强尼偷走
的那一箱财宝全都给凌姝,她也未必会变成富人。这里面缺少了什么东西,其实凌姝心里也很清楚,只是她不太想面对现实。
为了这些财宝,把性命搭上,绝不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范薇一言不发的盯着凌姝,若她不将东西留下,范薇是绝对不会离开的。
长达一分钟的对视之后,凌姝终于妥协了,她苦涩叹息道:“那我来这里一趟,岂不是一无所获,赔了夫人又折兵?”
范薇轻声安慰道:“你收获了无形的财富,你心里清楚。”范薇指的‘无形的财富’,自然是友情与爱情。或许这两种情感,凌姝都并不那么在乎,但不可否认,范薇与凌姝的患难与共,凝结出了深厚的牵绊。而张天翔的誓死守护,更是世间最罕见且珍贵的一种财富
。
凌姝咬着牙,将身上价值连城的首饰,一样一样取出来扔到地上,当丢下最后一枚玉坠的时候,凌姝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作为一个爱财如命的人,让她将到手的宝物扔掉,无异于要了她半条命。范薇能够理解她,但却帮不了她。至于强尼和于战带走的宝箱,并不值得范薇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