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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4章 草案(第1页)

《我不是药神》上映到现在,看过这部电影的观影人次,已经达到6000万之巨。水印广告测试水印广告测试水印广告测试水印广告测试

这是个非常夸张的数据,哪怕去除掉重复观看的人次,估计也有五千多万人。

这么大的观看人数,参与议论的如此之多,赵宇难免也被一些争议给涉及到。

所以这回虽然电影票房大卖,但是赵宇在不断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赵宇总算给自己的摸鱼行为,找了个十分恰当的理由。

而且不止他自己在低调,整个剧组的线下宣发已经完全停止,只留下官微时不时上个新的宣传海报。

社会层面上的议论,一旦涉及到如此巨大的规模,一般来说只能等到官方下场定性。

还是那句话,其实对于官方层面来说,《我不是药神》引发的争议并不全是负面,里面的操作空间还是很大的。

光电既然能让电影审核通过,就有把握控制住事情的发酵。

不过也是要趁早,需要趁着一些势力还未反应过来,就要取得这次舆论宣传战的胜利,拖得太久也不是什么好事。

在争议的火焰烧到赵宇身上的时候,官方终于出面了。

首先是一位人大常委站了出来,称会充分吸取大家的意见,将对《药品管理法》的部分内容重新进行修订。

现在正在起草要修改的条例,草案中将未获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进口药拟制为假药的这条不合理的规定删除。也就是说“非法进口药”不再像电影里那样被认定为假药,所以也不会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

也就是说等到草案通过后,哪怕程勇通过贩卖仿制药牟利,也不构成销售假药罪。

而如果只是不涉及到盈利的“代购”,那检察院那边就不会对他作犯罪处理。

至于该怎么定义,就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其实华国这边比起前世还要晚了几年,当年的法案虽然没有重新修订,但陆勇确实是当场无罪释放。Μ。

相当于是提前试行了,后续补上的法律依据。

这位常委通过新闻媒体宣告了这条信息后,瞬间引起了轩然大波。

【我查了下,《药品管理法》上次修正是在2013年,也是它从1985年通过以来的第一次修正。如果今年通过了法案,那就是它的第二次修正。】

【都过去了6年了,早就该与时俱进的把那些不合理的条款重新修正。】

【这么说,现实中是程勇获得了“胜利”?】

【与其说是程勇厉害,还不如是赵宇厉害,居然逼得官方退让。】

【如果现在草案拟定好的话,等到通过了人大常务委员会议的话,那年内就肯定能够实施。】

官方看似“退让”的行为,确实引起了网友们极大的振奋,消除了极大部分网友心中的戾气。

虽然不乏阴阳怪气说早干嘛去了,但华国本身就没有出现过典型的案例,所以这类言语的市场并不大。

只能说这一波的宣传,官方打得很漂亮。

即做了创新药的科普,又宣传了法律,在舆论的导向上,也正在往着官方所希望的方向走去。

但对在某些专家的眼中来看,官方对赵宇真是极度的爱护。

争议才刚涉及到赵宇身上,居然就有常委恰好的跑出来发通告。时间巧合的,让他们不得不相信官方在护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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